会议济南之失疏(残)
(1)城守不设,律有明条。在他处止有卫所,而省会则有都司;在他处止有州县,而省会则有布按;其王府则有仪卫等官,是同城守御之官,不啻累累若若,而竟不能保封疆于勿坏,凡守城者皆罪之魁矣。
(2)彼巡按虽非守土之官,而实奉有驻省之旨,且一身之肩任省会无虞,见于该按之奏揭,谓巡抚颜继祖定驻德州,不解回省,何为总兵倪宠定驻徐宿,不可前来策应?则今日之失,该按以身当之。
(3)至颜抚实为守土之官,先已奉旨在外,德州本信重地,似难以径回责之;但十月初一移镇之时,谓登兵万难驻省,登抚不必移济,器药足备,文武协心,业已奏报于始;十二月十九日后通书省会诸臣,并无一字告急,谬谓整暇无事,又见奏报于今;其始终自恃守具之甚设,居守之有人,而不意其一败如斯也。拟请圣裁,革任候代,另行勘夺。
(4)而承调不依期进兵,如:李绩、祖宽、郭进道、王鸣喜、徐成友等逗留之罪,各以承调日期先后差等斩罚可也。
(5)总监高起潜,实有顾济之心,奈无援济之著,禁旅回京,德州实无多兵,必欲东抚回省,则德将付之谁?烽营过临之后,临城饶有多兵,既议总河回济宁,登抚回青州,通镇防兖州,皆不候旨而径行,则何不遣一人护省也?
(6)孙传庭方受残局,无及于事,俱拟戴罪。
(7)总兵倪宠,调之剿贼,借名入卫,未奉调而先至德州,丧胆御敌,既奉文而反回徐宿,逗怯之罪拏问何词而法行自近。
请先正臣之罪。
崇祯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