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普法的公众人物来说,以郭利案讽刺雅士利真是愚蠢至极。大头娃娃的事件是私人假冒奶导致的,三鹿顶多是偷工减料,雅士利作为旗下品牌,在得知上级被警告以后,根本不会去再制造假奶粉了,这是自损形象又多此一举的行动,罗圣无凭无据认为郭利案是雅士利迫害郭利的一次表现。雅士利作为一个大公司,甚至旗下若干个工厂,郭利只是个记者,无冤无仇何来迫害一说?
罗圣曾经一直强调的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可是在这个案子里他却站的是道德一边,而不是法理一边,当时法律可没说雅士利在被曝偷工减料就不允许后续推销。不得不承认,郭利女儿的确喝了奶粉出事的,要雅士利赔偿也是没问题的,但是雅士利已经做出了赔偿,郭利收了钱反手又向雅士利要20多万,那么这就是变相的敲诈勒索。拿了钱就是接受了对方赔偿,再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寻衅挑事。罗圣在视频里给出的逻辑是,郭利女儿喝出问题不管雅士利陪多少都不够,因为在道德上雅士利不止要被人指责,更要向郭利道歉
然而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别看郭利女儿是生命,但是在雅士利当时混成国产之光的公司来说,丝毫不在乎,人家为啥要因为郭利的女儿而去影响发展前程,这就像大家经常看到的事故一样,难道只要有一个儿童死于事故,就得要周围人去赔命么。更何况,郭利又不是雅士利公司那里直接买的,凭什么有权利自己说赔多少就要雅士利赔多少,卖方也要有责任的,郭利直接去威胁公司老板,所以理当入狱。郭利入狱后不认罪,被延长放期也是必然的,跟法律顶撞本来就是这个结果
而且据我了解,郭利人品本来就不怎么样,他甚至有前科,在事情发生前几个月甚至因为偷窃被处罚过,一个有前科的人,由此可见做事多么极端。试问每个学过法的人,在得知对方有前科后是不是理应把怀疑放在这个人身上呢,尤其是屡次顶撞法律,换做任何想要业绩的律师身上应该巴不得让他重判呢。世界上固然有为了冲业绩的人,比如聂海芬就是,可是她为什么是神探,因为每个人身上都有黑历史,想抓一个人实在太容易了,所以说与其无脑吹捧只会冠冕堂皇说话的罗圣不如去做好自己,别以为听了几句话就悟出了道理,事实上社会有光也会有黑暗,结构会复杂的很多,而你悟出来的不过就是冰山一角




罗圣曾经一直强调的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可是在这个案子里他却站的是道德一边,而不是法理一边,当时法律可没说雅士利在被曝偷工减料就不允许后续推销。不得不承认,郭利女儿的确喝了奶粉出事的,要雅士利赔偿也是没问题的,但是雅士利已经做出了赔偿,郭利收了钱反手又向雅士利要20多万,那么这就是变相的敲诈勒索。拿了钱就是接受了对方赔偿,再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寻衅挑事。罗圣在视频里给出的逻辑是,郭利女儿喝出问题不管雅士利陪多少都不够,因为在道德上雅士利不止要被人指责,更要向郭利道歉
然而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别看郭利女儿是生命,但是在雅士利当时混成国产之光的公司来说,丝毫不在乎,人家为啥要因为郭利的女儿而去影响发展前程,这就像大家经常看到的事故一样,难道只要有一个儿童死于事故,就得要周围人去赔命么。更何况,郭利又不是雅士利公司那里直接买的,凭什么有权利自己说赔多少就要雅士利赔多少,卖方也要有责任的,郭利直接去威胁公司老板,所以理当入狱。郭利入狱后不认罪,被延长放期也是必然的,跟法律顶撞本来就是这个结果
而且据我了解,郭利人品本来就不怎么样,他甚至有前科,在事情发生前几个月甚至因为偷窃被处罚过,一个有前科的人,由此可见做事多么极端。试问每个学过法的人,在得知对方有前科后是不是理应把怀疑放在这个人身上呢,尤其是屡次顶撞法律,换做任何想要业绩的律师身上应该巴不得让他重判呢。世界上固然有为了冲业绩的人,比如聂海芬就是,可是她为什么是神探,因为每个人身上都有黑历史,想抓一个人实在太容易了,所以说与其无脑吹捧只会冠冕堂皇说话的罗圣不如去做好自己,别以为听了几句话就悟出了道理,事实上社会有光也会有黑暗,结构会复杂的很多,而你悟出来的不过就是冰山一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