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为遭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千部澄清正名。类似做法全国多地也在实施,传递出为担当有为者撑腰鼓劲、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让广大千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作为一种监督方式,举报能够有效监督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但任何人都不能滥用监督权力。打个匿名举报电话“告黑状”,干部任用程序就可能暂停,上网发个不实信息,就可能谣言满天飞。诬告陷害不仅抹黑一个干部的清白,影响一个干部的政治前途,干扰组织人事工作,更会破坏一个地区、行业、领域良好的政治生态。为了维护公平正义、鼓励担当作为,我们必须对诬告陷害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对一些居心回测之人,故意捏造他人违纪事实,动机不纯、手段卑鄙、影响恶劣,执纪不能缺位,问责不可缺失。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诬告陷害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从制度层面为打击诬告陷害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担当精神,要让党员干部深刻意识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而诬告陷害则是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同时要鼓励党员干部在面对诬告陷害时,勇于捍卫自已的权益,及时向组织反映情况,用事实和证据为自已正名。此外,广大人民群众也要积极参与到防范和打击诬告陷害的行动中来。只有当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抵制诬告陷害行为,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公平正义、和谐美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进一步提升,才能真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诬告陷害##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