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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方团伙造假把王小萍被杀捏造成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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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方团伙造假把王小萍被杀捏造成自杀
——王小萍副县长被杀害冤案举报材料之九十七
蔡梓权
我妻子、时任广西陆川县副县长王小萍于1995年4月7日被杀害,陆川县公安局、玉林市公安局、自治区公安厅三级警方有关人员枉法将其捏造成自杀。二十九年来,此案经多次复查,真相越查越不清,倒越加证实三级警方团伙造假的违法事实。
特别是,2021年3月时任玉林市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黄墁率专班对本案进行刑侦复查。5月15日举行解答会,该会由法医张海陆演示PPT,全程录音录像。该PPT和录音录像,以及陆川县公安局提供的其整好的一册含十多张相片的图文材料,即为证据。
以下事实得以查证属实。
一、鉴定结论造假
警方捏造“王小萍是因为自己用锐器反复切割右颈部和左手,致使动脉、静脉断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之鉴定结论,延至死者离世二十一年后才于2016年9月1日玉公(信)复查字〔2016〕27号披露出来。其伤害方式、顺序明显违反常识常理,决不足信;且与刑侦复查查证死者被“先纵横切割左手腕、后一刀深刺右颈部”的事实完全不符,属造假鉴定结论。
此结论由时任玉林地区公安处法医邓承强、玉林地区检察分院法医吕维宁作出,后经时任广西公安厅副科长叶勤、法医朱少健复查认定。
二、警方办案全程违规执法。
1.三次解剖尸体不通知家属到场。
2.搜扣三份辞职报告、三本日记本等不开付扣押清单。
3.4月9日指派人员擅自销毁房间现场,烧毁床上蚊帐、枕头、被褥、床席和床上衣服等所有证物。
4.分工编造“三门反锁”(陆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黄远征)、“自穿新衣”(邓承强)、“辞职想死”(邓承强)、“死后创伤”(邓承强、叶勤)、“复检现场”(叶勤)、“提取指纹脚印”(叶勤)等六项伪证谎言全与事实不符。
5.刻意把“左手腕被纵横切割15刀以上”、“右颈部被牛角刀深刺5厘米而刀不拔”两处不可自为的重度创伤判定为自伤;把非右手可及的“左额部上方大块淤血黑斑”两次剖鉴为“死后创伤”,但不能自圆其说。
三、警方匿毁大量关键重要证据案卷材料
大量关键、重要证据案卷材料遭匿毁,包括:左额角大块淤血黑斑创伤的所有材料;案发时拍摄的两条勘验录像;含有一张王小萍穿着平常穿的黑色绒线睡衣睡裤、赤脚死于床上的照片和一张王小萍面部特写放大、拍摄到左额角淤血黑斑而把眼眉以上一截全剪掉的照片的一大叠四五十张照片及底片;两次案情通报会的记录;以及三本日记本等全被匿毁而缺失。
四、刑侦复查存在严重造假行为
1.PPT展示把“放好蚊帐,盖好被子”的照片当作第一现场,诓说之前先后进去包括报案人、医生等四拨人没有人拨开蚊帐、掀开被子查察情形,不可置信。这必定是人为设置的现场。
2.PPT展示,躺于床上的死者“套穿两件冬装长袖外衣”。此反常穿着绝非自为,而是其死后被人套穿上去的。“自穿”绝对虚假。
即证,张海陆法医所说,套穿此衣装的“王小萍放好蚊帐,盖好被子,躺在床上自杀而死”,从根本上就不能成立;更加证实以上所谓“第一现场”是假的。
五、暴露出八大疑团务需查清
暴露出八大疑团务需查清,如:房间厅门虚掩不关疑凶犯所致;反常套穿两件冬装长袖外衣决非其本人自穿;日记终止日期疑误;其生前于4月3日~7日与外联系可证决不会自杀的多项事实,如:说定4月9日星期天回玉林家里找一张已交建房集资1000元的收据,4月7日上午给珠海我小弟单位固话约定晚8时再通话联系等事实刻意不予查实等。
这些事实完全戳穿警方多次复查否认和抵赖违法的谎言。
自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陆川县公安局、玉林市公安局、自治区公安厅、陆川县检察院先后查核本案,各给出答复:陆公(信)答复字〔2016〕02号、玉公(信)复查字〔2016〕27号、桂公(信)复核字〔2016〕24号、陆检控复字〔2019〕5号,均否认和抵赖违法,诓称警方依法办案、自杀结论科学正确,致真相愈查愈不清。
2021年10月,自治区公安厅由吕开旺为总队长的刑侦总队再“牵头复查”本案,敷衍行事,“组织自治区检察院和桂林市、柳州市公安局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赴玉林对王小萍的死因进行复查”,依然维持自杀结论,且不给复查书面结论法律文书,于11月15日做出《信访事项终结决定书》(桂公(信)终结〔2021〕13号),强制阻断申诉,以永久匿盖事实真相。
上述大量具机密性质的关键、重要证据案卷材料被匿毁缺失,但陆川县公安局编整的、自认为适用于自杀的一册材料和十多张照片却保存完好用来制作PPT。玉林市、公安厅对匿毁材料不做追索找回并依法追责,凸显警方三级勾连团伙造假、炮制自杀骗局的卑劣用心。没承想却被“套穿两件冬装长袖外衣”这一不可自为的细节戳穿了,可见假的绝对真不了。
综上,根据1979年和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一百三十一、第一百三十三、第一百四十、第一百四十一、第一百四十二、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足证涉案的三级警方人员泯失初心使命、违规执法办案、护短匿盖真相,欺上骗下、失职渎职、严重违反纪法,事实确凿。
执法者无视纪法、肆意违法犯罪且不予查究,明眼人一看便能明断是非,岂容所谓法医专家信口雌黄,弄虚造假?
强烈恳求公安部提级督办王小萍被杀害案,异地办案,公开听证,彻查真相,昭雪沉冤,伸张法治、公平和正义。
本人为此案申告、举报已二十九年,2023年11月我不幸中风至今未愈,但此案举报决不言弃!期待正义不会缺席!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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