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的公告:
1.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先整理仪容仪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门卫有权纠正,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处理;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下车推行进出校门,学生进校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校园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进入学校上课迟到的同学必须自觉登记姓名、班级及迟到的原因。全体学生必须配合门卫人员的管理,尊重他们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得干扰、破坏学生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2.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园,如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凭借正确的请假条才可以离开学校
3.教职工凭校园卡或“车辆出入证”进出校门。教职工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出校门时,需确保人车分流、避让学生、低速慢行
4.学生家长及其他校外人员来访,应主动向门卫说明事由并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门卫向被访者联系核实、登记并得到同意后,来访者方可登记进入校园。严禁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举办、承办会议或活动期间人员进出校门,应依据会议或活动通知,门卫核实后放行,可以简化登记手续
6.人员携带物品或车辆运送货物进入校园的,应接受门卫检查。严禁毒品、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非教学用危险物品及宠物进入校园
7.外来人员驾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需临时进入校园的,经校内有关人员通知或告知门卫后方可进入校园,并按照门卫的指引行驶、停放
8.到学校检查、暗访或开展其他工作的教育、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进校门,参照本规定第4条、第7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