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我家小孩被对方小孩用拍子打了,我教育式的踢了对方小孩三脚,对方报我涉嫌殴打未成年(和其他人都能看出来纯教育式的踢了几脚,没用力,有视频证明),最终因我踢的未满 14 岁,不和解的话还是按照治安管理第 43 条最严重的处理了(即 10-15 天拘留)
目前和解的话,对方开价 6000,实际上小孩擦破皮都没,我想问问赔偿 6000 或者拘留 11 天,我怎么选更具性价比呢?
想法 1: 我有育儿假 20 天,月薪 12000 左右,工作生活不会耽误太大,我对拘留所的环境条件无所谓的,经济上有很多贷款,没有存款,我老婆拿来创业了,但是 6000 也能拿出来。情绪上非常不想给。
想法 2: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事儿,没必要有苦硬吃,迟早能赚回来。
事件详情在我上个帖子,没必要再讨论了,现在就纯选择问题
目前和解的话,对方开价 6000,实际上小孩擦破皮都没,我想问问赔偿 6000 或者拘留 11 天,我怎么选更具性价比呢?
想法 1: 我有育儿假 20 天,月薪 12000 左右,工作生活不会耽误太大,我对拘留所的环境条件无所谓的,经济上有很多贷款,没有存款,我老婆拿来创业了,但是 6000 也能拿出来。情绪上非常不想给。
想法 2: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事儿,没必要有苦硬吃,迟早能赚回来。
事件详情在我上个帖子,没必要再讨论了,现在就纯选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