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环保部公布的全部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的保护区都受到人类活动不同程度的破坏[1]。破坏类型多种多样,旅游开发是其中典型的一种,甚至侵入了保护区核心区。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是一个被旅游开发野蛮破坏的典型案例。开发商从2010年开始在保护区的核心区炸山修路,当地的环保志愿者发现后一直试图阻止。今年年初,环保组织、志愿者和律师一起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至今尚未开庭。现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正在广东[2],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加速南岭案的进程,还南岭一个公道。

正文
南岭之殇:一波三折的厄运
旅游开发破坏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个极端典型的违法案例。为了开发旅游、增加客流量,开发方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内炸出了一条公路,对保护区造成了极大破坏。2016年1月28日,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就此非法案例提出了公益诉讼,但至今尚未开庭。现在,中央环保督查组正在广东,能否加速南岭案的进程,还南岭一个公道。
在南岭石坑尾原始森林中,短尾猴种群数量众多,经常可看到猴群在从林中活动。这里是广东省内仅存的一片较为完整的原始森林,由下至上分布着四种林地类型,蕴藏着丰富的物种资源。广东省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韶关清远两市与湖南省交界处,是目前广东省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省陆生保护动物中的绝大部分都栖息在南岭,曾发现过华南虎的踪迹;而蝶类等昆虫资源则是广东之最。有着如此重要生态价值的保护区的核心区,因为一个粗暴的旅游开发计划被破坏了。
2010年10月,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在没有获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修一条通往最高峰石坑崆的公路。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山体被炸毁,碎石直接从山坡推下去,大片原始森林直接被摧毁。


东阳光在南岭的开发,违法了多项法律和国家规划。
《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都明文规定,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才能开工建设。然而,这条路没有任何环评手续。
《自然保护区条例》中明文规定保护区的核心区不能进行任何形式开发,甚至不允许进入。即便是与森林公园重叠,《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重叠的区域按保护区相关法规管理。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中,南岭保护区明确被列入《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急救南岭”

环保部公布的全部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的保护区都受到人类活动不同程度的破坏[1]。破坏类型多种多样,旅游开发是其中典型的一种,甚至侵入了保护区核心区。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是一个被旅游开发野蛮破坏的典型案例。开发商从2010年开始在保护区的核心区炸山修路,当地的环保志愿者发现后一直试图阻止。今年年初,环保组织、志愿者和律师一起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但至今尚未开庭。现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正在广东[2],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加速南岭案的进程,还南岭一个公道。

正文
南岭之殇:一波三折的厄运
旅游开发破坏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个极端典型的违法案例。为了开发旅游、增加客流量,开发方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内炸出了一条公路,对保护区造成了极大破坏。2016年1月28日,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就此非法案例提出了公益诉讼,但至今尚未开庭。现在,中央环保督查组正在广东,能否加速南岭案的进程,还南岭一个公道。
在南岭石坑尾原始森林中,短尾猴种群数量众多,经常可看到猴群在从林中活动。这里是广东省内仅存的一片较为完整的原始森林,由下至上分布着四种林地类型,蕴藏着丰富的物种资源。广东省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韶关清远两市与湖南省交界处,是目前广东省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省陆生保护动物中的绝大部分都栖息在南岭,曾发现过华南虎的踪迹;而蝶类等昆虫资源则是广东之最。有着如此重要生态价值的保护区的核心区,因为一个粗暴的旅游开发计划被破坏了。
2010年10月,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在没有获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修一条通往最高峰石坑崆的公路。保护区核心区内的山体被炸毁,碎石直接从山坡推下去,大片原始森林直接被摧毁。


东阳光在南岭的开发,违法了多项法律和国家规划。
《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都明文规定,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才能开工建设。然而,这条路没有任何环评手续。
《自然保护区条例》中明文规定保护区的核心区不能进行任何形式开发,甚至不允许进入。即便是与森林公园重叠,《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重叠的区域按保护区相关法规管理。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中,南岭保护区明确被列入《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急救南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