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浙江公安按照公安部“净网2024”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坚持依法管网、依法治网,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持续整治网络乱象。自行动开始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相关刑事案件107起,行政案件59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27人,行政处罚607人。现将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网民陈某某伪造“死亡证明”网络谣言案
2024年9月,网民陈某某为博取流量,伪造公安机关“电子章”并制作“死亡证明”,在网上连续发布多条“某案件受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自杀身亡”的谣言视频,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2
网民陈某某编造“政府部门致广大网约车师傅一封信”网络谣言案
2024年9月,网约车司机陈某某为博取流量,利用自己的两个手机号互发短信,并以短信截图形式编造“政府部门致广大网约车师傅一封信”,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3
网民陈某轶编造“有人被捅35刀”网络谣言案
2024年9月7日,网民陈某轶为博取流量,编造本市人员有人被捅35刀的不实图文信息,并配“35刀”、“捅死”、“出轨怒捅”等字样在群内发布,网民吴某、许某、陈某冬等三人在网上看到该信息后,未经核实即进行了传播,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轶等人处以行政处罚。
04
网民顿某某编造“拆迁动用军队手拿机关枪”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27日,顿某某为博取流量,编造一条“老南村老街老菜市场,为了拆迁动用军队手拿机关枪,两三个月拆没了,非常时期一定要非常手段”的虚假视频信息,并发布在自己的网络账号上,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顿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5
网民周某某编造“有人被分尸了”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20日,网民周某某为博取流量,在朋友圈内编造谣言跟评称“有人被分尸了”的不实评论信息,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6
网民朱某某编造“豪车天价维修费”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11日,朱某某为博取流量,在其家中通过互联网平台刷到一起交通事故的视频,在未核实事故实际情况下,将该事故照片及“定损406万天价维修费”文字进行编辑发布在自己朋友圈,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朱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7
网民胡某某编造“宁波市高新区车祸事件”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4日,胡某某为博取流量,散布关于宁波市高新区车祸事件谣言,在群组中编造“二个都死了,驾驶员要跳楼”的谣言信息,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8
网民潘某某编造“商场附近杀人”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网民潘某某为博取流量,虚构事实在网上发布“某商场附近杀人”“杀了三个人”等谣言,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潘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9
网民官某某编造“姚江抗洪视频”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24日,网民官某某为博取流量,明知当日姚江水位正常,仍在该早前视频中配文“又要被淹的节奏了,姚江同光满了”,引发部分网民跟评,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官某处以行政处罚。
10
网民葛某某编造“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网民葛某某为博取流量,通过拼接信息后,在网上发布“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谣言视频,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葛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一旦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01
网民陈某某伪造“死亡证明”网络谣言案
2024年9月,网民陈某某为博取流量,伪造公安机关“电子章”并制作“死亡证明”,在网上连续发布多条“某案件受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自杀身亡”的谣言视频,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2
网民陈某某编造“政府部门致广大网约车师傅一封信”网络谣言案
2024年9月,网约车司机陈某某为博取流量,利用自己的两个手机号互发短信,并以短信截图形式编造“政府部门致广大网约车师傅一封信”,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3
网民陈某轶编造“有人被捅35刀”网络谣言案
2024年9月7日,网民陈某轶为博取流量,编造本市人员有人被捅35刀的不实图文信息,并配“35刀”、“捅死”、“出轨怒捅”等字样在群内发布,网民吴某、许某、陈某冬等三人在网上看到该信息后,未经核实即进行了传播,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轶等人处以行政处罚。
04
网民顿某某编造“拆迁动用军队手拿机关枪”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27日,顿某某为博取流量,编造一条“老南村老街老菜市场,为了拆迁动用军队手拿机关枪,两三个月拆没了,非常时期一定要非常手段”的虚假视频信息,并发布在自己的网络账号上,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顿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5
网民周某某编造“有人被分尸了”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20日,网民周某某为博取流量,在朋友圈内编造谣言跟评称“有人被分尸了”的不实评论信息,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6
网民朱某某编造“豪车天价维修费”网络谣言案
2024年8月11日,朱某某为博取流量,在其家中通过互联网平台刷到一起交通事故的视频,在未核实事故实际情况下,将该事故照片及“定损406万天价维修费”文字进行编辑发布在自己朋友圈,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朱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7
网民胡某某编造“宁波市高新区车祸事件”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4日,胡某某为博取流量,散布关于宁波市高新区车祸事件谣言,在群组中编造“二个都死了,驾驶员要跳楼”的谣言信息,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8
网民潘某某编造“商场附近杀人”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网民潘某某为博取流量,虚构事实在网上发布“某商场附近杀人”“杀了三个人”等谣言,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潘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9
网民官某某编造“姚江抗洪视频”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24日,网民官某某为博取流量,明知当日姚江水位正常,仍在该早前视频中配文“又要被淹的节奏了,姚江同光满了”,引发部分网民跟评,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官某处以行政处罚。
10
网民葛某某编造“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网民葛某某为博取流量,通过拼接信息后,在网上发布“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谣言视频,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葛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编造、散布、传播虚假信息,一旦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