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说,“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如果刑法的使命只是打击犯罪,其实没有必要制定成文刑法。它只需存于统治者的内心深处,一种秘而不宣的刑法较之公开明示的法律,更能打击一切所谓危害社会的行为。
300年前,欧洲启蒙思想家们作出了回答:刑事法律要遏制的不是犯罪人,而是国家。也就是说,尽管刑法规范的是犯罪及其刑罚,但它针对的对象却是国家。
刑杀之权是一种由国家垄断的暴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无论哪种政治体制下的国家权力,都有滥用的可能,至善至美的权力只存在幻想之国,世俗的任何权力都不可能没有瑕疵。
莫须有的岳飞案
如果刑罚权不受法律约束,极度膨胀如利维坦,虽然某些重犯可被处极刑,满足人们刹那的快意,但从此却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无数良善公民都有可能遭受刑罚,无端罹祸。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是一个民族用血和泪换来的对刑法使命的经验总结。岳飞的冤屈告诉我们,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限制的国家权力。
如培根所言,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的水源。在法治社会,刑法不再是刀把子,而是双刃剑,一刃针对犯罪,一刃针对国家权力。
300年前,欧洲启蒙思想家们作出了回答:刑事法律要遏制的不是犯罪人,而是国家。也就是说,尽管刑法规范的是犯罪及其刑罚,但它针对的对象却是国家。
刑杀之权是一种由国家垄断的暴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无论哪种政治体制下的国家权力,都有滥用的可能,至善至美的权力只存在幻想之国,世俗的任何权力都不可能没有瑕疵。
莫须有的岳飞案
如果刑罚权不受法律约束,极度膨胀如利维坦,虽然某些重犯可被处极刑,满足人们刹那的快意,但从此却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无数良善公民都有可能遭受刑罚,无端罹祸。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是一个民族用血和泪换来的对刑法使命的经验总结。岳飞的冤屈告诉我们,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限制的国家权力。
如培根所言,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的水源。在法治社会,刑法不再是刀把子,而是双刃剑,一刃针对犯罪,一刃针对国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