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吧 关注:25,561贴子:963,2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对社会的影响!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全文)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就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第二条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第三条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非婚生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如果非婚生子女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可能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非婚生子女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其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一方在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期间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第六条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益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在依法变更监护关系取得监护权后,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1楼2010-11-18 09:20回复

         第十二条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作为双方离婚时的债权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为登记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反悔,另一方主张按该协议内容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该遗产中夫妻共有份额的,人民法院不予处理。离婚后,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另一方请求分割原配偶继承所得部分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
         第十八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
         第十九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人,应当是婚姻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夫妻双方都有该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人民法院对任何一方当事人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均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双方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二十一条 本解释自2010年 月
         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2楼2010-11-18 09:20
    回复
      支持!这更体现了人性。


      IP属地:湖北3楼2010-11-18 20:04
      回复
        留名……


        IP属地:河北4楼2010-11-18 20:07
        回复
          对于现存社会中很多的社会问题给予一个释明。


          5楼2010-11-19 09:14
          回复
            全民离婚,然后小三泛滥,公证处又能大发一笔,法官们也能赚点小费,有什么不好?


            6楼2010-11-19 09:45
            回复
              女人都别结婚了,房地产商做梦都要笑了,政府也开始笑吧,多拉动内需啊!


              7楼2010-11-19 20:22
              回复
                这样会在婚前把财产分的干干净净,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变淡!


                8楼2010-11-22 12:03
                回复
                  严重支持 保护好男人也保护好女人


                  9楼2010-11-22 12:06
                  回复
                    支持新法!这样可以避免财产公证,符合国人含蓄的性格,也是对感情的一种维护。


                    IP属地:上海10楼2010-11-22 12:24
                    回复
                      顶9楼,新法保护了好人,对于坏人是一种打击。


                      IP属地:上海11楼2010-11-22 12:25
                      回复
                        小三的权利没有了,减少了小三的出现。


                        12楼2010-11-23 12:11
                        回复
                          回复:12楼
                          错 ,会增加小三出现,原因   城市里的女同胞在这部婚姻法里看到       婚前无论哪一方贷款买房       只要发生离婚这样的事对女人都会不公平       在这个以男性家庭为主的社会      女人在婚姻里在生养小孩这一项上     由于耗损了体力消耗时间加速了衰老     以至于直接缩短了所能参加工作的时间    丧失了很多机会    这新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分割方面采取是与男子同等的平均的方法     表面上看起来是很公平    却恰恰是这一点 让女同胞意识到      要想真正的平等就不要生小孩       不生小孩要婚姻做什么    自己也可以生活     还不用替别人洗衣做饭    赡养老人 。    小三 零负担,还可以有个合法婚姻家庭替她养小孩并且分遗产给小孩,即使婚姻无过错方追讨胜诉拿回的也是原本就是人家的,所以小三是零付出,还不用孝顺老人。 这法律有点引导洁身自爱的女子做小三二奶的嫌疑。  
                          


                          13楼2010-11-23 12:40
                          回复
                            回复:12楼
                            严重错误,小三会更幸福,小三会变得比以前更聪明,会在当3期间花男人更多的钱,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助,而却没有任何责任,一不小心有了孩子也会有别人养着,可要比合法妻子过得舒服多了,这明明是在提醒大家做3比老婆强得多


                            14楼2010-11-23 13:30
                            回复
                              回复:11楼
                              保护了弱男人,欺负了弱女人。这年头弱势男人抢了弱势女人的权益


                              15楼2010-11-23 13: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