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高这里我的净亏损严格来说在两万一左右,一万八算得比较保守!都有损失!
给谭高总利益将近五万,加打官司五千五百块(他不肯还,不是我非要打!而且有欺骗行为!)50000+5500-1000(理应请客)-2000(官司打赢给我带来的潜在利益,钱没到手,强制执行中)-30000(将要收回现金)-1500(前面五万的误差,多的算给他的红包)=21000元
还有打官司律师的差旅费几百块没算进去!
有人说我傻,不知道回去打官司,还要算差旅费!(反正不是我跑就是律师跑,一样的都要给钱!)重庆我还有点自欺欺人,不要太坑我!回去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