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保障措施
13.加大放权力度。依法依规赋予豫商经开区设区的市经济管理权限,实行经济管理省、区直通,经济管理事务直接接受省直部门指导,在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审计、市场监管、统计等经济领域实行政策直达、需求直报、业务直通。依法依规下放、委托或授权豫商经开区行使所需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并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豫商经开区社会管理职能纳入商丘市管理,接受商丘市政府领导和商丘市直部门指导。(责任单位:省委改革办、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