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户籍制度下百姓有“课户,课口”与“不课户,不课口”两类。前者主要指家中有男丁、需要承担赋役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后者主要指享有免赋役特权的官僚及其部曲、奴婢。(值得一提唐玄宗天宝后期纳税人口仅有八百多万人,有四千多万人不纳税,可见即使没有安史之乱,昏庸的唐玄宗治下唐朝也会自爆。天宝十四载,管户总八百九十一万四千七百九,应不课户三百五十六万五千五百一,应课户五百三十四万九千二百八十。管口总五千二百九十一万九千三百九,不课口四千四百七十万九百八十八,课口八百二十万八千三百二十一。此只叙贞观年间民生,故略过。)
据晏金铭的考据结论是贞观年间的百姓至少需要拿出收成的四分之一交给朝廷:“一家‘课户’如能拥有耕地五十亩,全年生产粮食(粟或稻米)五十石,每年须无偿地将其中的十一石二斗贡纳给国家,占收获总量的22%,再加上各种杂徭、附加税,则在25%以上,这是就正常年景而言的。如遇水、旱、蝗虫等自然灾害,粮食歉收,那就不是25%了。至于那些‘受田’二三十亩乃至十亩、五亩的贫下户……他们的赋役负担,则不是全年农业生产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几,而是百分之三四十,甚至五十以上。这样苛重的赋役剥削显然远远地超过了农民的实际负担能力……贞观年间‘课户’的负担竟高达全年收获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难得的‘治世’尚且如此,其他时代就更不用说了。”学者王士立的考证也得出了近似的结论。他认为,余粮只够百姓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和最简单的再生产需求,也就是较之隋末乱世遍地饿殍,贞观年间的百姓终于过上了饿不死的日子:“贞观时期……宽乡农民受田百亩,如都种粮食,中常年景一年可得粟百石左右。但是这百石的收获约有四分之一要交给国家……以一家五口计算,岁食米三十六石或粟六十石。除去口粮尚余粟十五石,加上其他副业收入,大致可维持全家穿衣,修理和购置炊具、农具,送往迎来和养生送死等费用。这只是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和最简单的再生产需求。若遇丰稔,其境况可能要好一点;如遇凶歉,则境况还要差些。受田三十亩的狭乡农民,中常年景只能得粟三十石,加上其他副业收入,除去租调,即使不以庸代役,也只能是糠菜半年粮的生活了。” 另一位历史学家韩国磐根据研究敦煌和吐鲁番的出土文献,得出结论:“天宝时的农民生活并不像旧史所渲染的那样美满,根据敦煌和吐鲁番发现的关于物价资料的探讨,好的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差的必至破产流亡。”开元盛世尚且如此,贞观之治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据《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所载……全家五口每日需口粮七升二合,全年共需口粮二十五石九斗二升。但缴纳租税后只剩下二十二石二斗五升,还缺少三石六斗七升,也就是说每年还缺少一个月以上的口粮。何况农民除吃饭以外,还需要种子、农具、肥料等生产资料和衣物等日常必不可少的开支,那就更加入不敷出了……至于像敦煌户籍残卷中记述的那样,贫苦农民授田数额还要低于三十亩的平均数,如果一户只能授田十亩、五亩,那是连租调也缴不起的。”总结一下就是:农民吃不饱也饿不死的日子从贞观之治一直延续到了开元盛世。学者吴章铨也研究过唐朝初年的民生,他的结论是:“(唐初)平常人家耕地三十余亩,可以养活三四口,家庭人口再多,便要忍饥耐寒了。如果耕的是上好田地,土地生产力好,那就宽裕些,如果是贫瘠田,就很难支持。”
各类史料记载也足以佐证贞观之治下百姓民生之难与朝堂上太宗君臣互吹形成鲜明对比。贞观五年,李世民拟修造洛阳宫,民部尚书戴胄上奏,批评朝廷赋役繁重,沉痛说道:“九成作役,余丁向尽……乱离甫尔,户口单弱,一人就役,举家便废。入军者督其戎仗,从役者责其糇粮,尽室经营,多不能济。”贞观六年,李世民自得意满想去泰山封禅吹自己政绩,魏徵极力劝阻,理由是从伊水与洛水往东,一直到泰山与东海,“苍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往怀州游猎。有人上奏批评说,朝廷长期勒令“山东众丁”营造宫苑,还说如今的徭役可与暴隋相比,怀州、洛阳以东“残人不堪其命”,老百姓都要活不下去了。李世民对着侍臣发怒,说这样的批评是在诋毁君王,“有似咒诅”。同年,还有侍御史马周上奏说,本朝人口不及隋朝的十分之一,但征发徭役不遑多让,“供官徭役,道路相继,兄去弟还,首尾不绝,远者往来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无休时”,老百姓被朝廷的徭役折磨得死去活来,“臣每访问,四五年来,百姓颇有怨嗟之言,以陛下不存养之。”贞观十四年,侯君集平高昌,李世民执意在其地置州县,当地百姓全都遭了殃。用褚遂良的话说,是“飞刍挽粟,十室九空,数郡萧然,五年不复”,百姓或死于徭役,或为逃避徭役而成为流民,十室九空。也是在前一年,魏徵上奏批评李世民的爱民之心不能有始有终,“顷年以来,疲于徭役,关中之人,劳弊尤甚……脱因水旱,谷麦不收,恐百姓之心,不能如前日之宁帖”
据晏金铭的考据结论是贞观年间的百姓至少需要拿出收成的四分之一交给朝廷:“一家‘课户’如能拥有耕地五十亩,全年生产粮食(粟或稻米)五十石,每年须无偿地将其中的十一石二斗贡纳给国家,占收获总量的22%,再加上各种杂徭、附加税,则在25%以上,这是就正常年景而言的。如遇水、旱、蝗虫等自然灾害,粮食歉收,那就不是25%了。至于那些‘受田’二三十亩乃至十亩、五亩的贫下户……他们的赋役负担,则不是全年农业生产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几,而是百分之三四十,甚至五十以上。这样苛重的赋役剥削显然远远地超过了农民的实际负担能力……贞观年间‘课户’的负担竟高达全年收获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难得的‘治世’尚且如此,其他时代就更不用说了。”学者王士立的考证也得出了近似的结论。他认为,余粮只够百姓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和最简单的再生产需求,也就是较之隋末乱世遍地饿殍,贞观年间的百姓终于过上了饿不死的日子:“贞观时期……宽乡农民受田百亩,如都种粮食,中常年景一年可得粟百石左右。但是这百石的收获约有四分之一要交给国家……以一家五口计算,岁食米三十六石或粟六十石。除去口粮尚余粟十五石,加上其他副业收入,大致可维持全家穿衣,修理和购置炊具、农具,送往迎来和养生送死等费用。这只是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和最简单的再生产需求。若遇丰稔,其境况可能要好一点;如遇凶歉,则境况还要差些。受田三十亩的狭乡农民,中常年景只能得粟三十石,加上其他副业收入,除去租调,即使不以庸代役,也只能是糠菜半年粮的生活了。” 另一位历史学家韩国磐根据研究敦煌和吐鲁番的出土文献,得出结论:“天宝时的农民生活并不像旧史所渲染的那样美满,根据敦煌和吐鲁番发现的关于物价资料的探讨,好的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差的必至破产流亡。”开元盛世尚且如此,贞观之治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据《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所载……全家五口每日需口粮七升二合,全年共需口粮二十五石九斗二升。但缴纳租税后只剩下二十二石二斗五升,还缺少三石六斗七升,也就是说每年还缺少一个月以上的口粮。何况农民除吃饭以外,还需要种子、农具、肥料等生产资料和衣物等日常必不可少的开支,那就更加入不敷出了……至于像敦煌户籍残卷中记述的那样,贫苦农民授田数额还要低于三十亩的平均数,如果一户只能授田十亩、五亩,那是连租调也缴不起的。”总结一下就是:农民吃不饱也饿不死的日子从贞观之治一直延续到了开元盛世。学者吴章铨也研究过唐朝初年的民生,他的结论是:“(唐初)平常人家耕地三十余亩,可以养活三四口,家庭人口再多,便要忍饥耐寒了。如果耕的是上好田地,土地生产力好,那就宽裕些,如果是贫瘠田,就很难支持。”
各类史料记载也足以佐证贞观之治下百姓民生之难与朝堂上太宗君臣互吹形成鲜明对比。贞观五年,李世民拟修造洛阳宫,民部尚书戴胄上奏,批评朝廷赋役繁重,沉痛说道:“九成作役,余丁向尽……乱离甫尔,户口单弱,一人就役,举家便废。入军者督其戎仗,从役者责其糇粮,尽室经营,多不能济。”贞观六年,李世民自得意满想去泰山封禅吹自己政绩,魏徵极力劝阻,理由是从伊水与洛水往东,一直到泰山与东海,“苍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往怀州游猎。有人上奏批评说,朝廷长期勒令“山东众丁”营造宫苑,还说如今的徭役可与暴隋相比,怀州、洛阳以东“残人不堪其命”,老百姓都要活不下去了。李世民对着侍臣发怒,说这样的批评是在诋毁君王,“有似咒诅”。同年,还有侍御史马周上奏说,本朝人口不及隋朝的十分之一,但征发徭役不遑多让,“供官徭役,道路相继,兄去弟还,首尾不绝,远者往来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无休时”,老百姓被朝廷的徭役折磨得死去活来,“臣每访问,四五年来,百姓颇有怨嗟之言,以陛下不存养之。”贞观十四年,侯君集平高昌,李世民执意在其地置州县,当地百姓全都遭了殃。用褚遂良的话说,是“飞刍挽粟,十室九空,数郡萧然,五年不复”,百姓或死于徭役,或为逃避徭役而成为流民,十室九空。也是在前一年,魏徵上奏批评李世民的爱民之心不能有始有终,“顷年以来,疲于徭役,关中之人,劳弊尤甚……脱因水旱,谷麦不收,恐百姓之心,不能如前日之宁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