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维多利亚州Strzelecki群上层的大盗龙科的两段联接的尾椎,编号:NMV P257414

来自维多利亚州Strzelecki群上层的大盗龙科的残缺右胫骨远端,编号:NMV P257415

这两件标本被认为属于两个不同的个体,代表了澳大利亚目前生存年代最早的大盗龙科化石记录(比之前报道的编号为NMV P229038的大盗龙科头骨碎片的年代更早),同时这两件标本均大于当地之前发现的所有兽脚类材料,其中编号为NMV P257415的胫骨材料所属个体被认为比澳大利亚最具代表的大盗龙科属种南方猎龙(Australovenator)大至少5%,可能接近于著名的“闪电爪”【编号为LRF 100-106的来自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Griman Creek 地层的大盗龙科材料,目前被认为是盗龙属(Rapator )的归入材料,体长接近7米】,但似乎不如在Strzelecki群Wonthoggi组出土的编号为NMV P186153的指爪所代表的大型大盗龙科个体(该个体体长可能达到8米左右),不过这几个个体之间材料没有重合度,所以还需要后续更多的材料去进行比较和分析,但是NMV P257414和NMV P257415仍然证明了大盗龙科早期个体中已经演化出了较大的体型(≥6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