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混淆了“动物权利”和“动物福利”的概念,因此,我在此进行一些简单的科普,就以几乎最早提出相关法律的🇩🇪为例(原文链接:网页链接 )
动物保护基本可以分为四类:①野生动物保护(我国已有相关法律但不完善)②动物权利保护(赋予动物以人的权利,把动物当人看待,西方白左基本都是这一类)③动物福利保护(在利用动物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动物提供更好的福利,也就是此贴所讨论的话题)④宠物保护(字面意思)
动物福利与动物权利有本质上的不同,动物权利保护是赋予动物以人的权利,动物福利保护是保障人的权利的前提下尽可能人性化对待动物,例如动物福利五大原则(如下图):生理、环境、卫生、行为、心理福利,也就是说,《动物福利法》的基本思想依旧是以人为本,优化动物福利以此能更好的服务人。所以《动物福利法》关注的主要对象是农场动物(动物饲养环境好,人吃的更好更健康,屠宰更快更人性)、动物园动物(更好的丰荣可以展现更多动物习性,以此有更好的教育意义),并非和国内某些极端人士想着的为猫狗赋权。这些人和白左没区别,我们如何反对白左就应该如何反对国内的极端爱猫势力。
法律的制定最终都是维护人的权益,即使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其目的也是保护人的野生动物资源,而《反虐待动物法》核心却是赋予猫狗权利,从原则上就是错误的,更别提还有 界限模糊、浪费人力物力资源 等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具体请见爬天的这两期视频: 网页链接 网页链接
不过德国的《动物福利法》有一部分是关于猫狗的(见下图),猫狗饲养主人需要登记信息,以此可以减少流浪猫狗遗弃的行为,也能更好的制约流浪猫狗的数量,从某种角度上来看,发达国家的猫狗确实过的更好,因为基本在家里养着。不过呢我国要马上落实这点还是不可能的,能做到不投喂不弃养不把猫狗当人看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希望能帮大家辨别“动物福利”和“动物权利”,支持以人为本的动物福利,但极力反对以西方白左和国内猫狗学长所代表的“动物权利”势力。
愿民智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