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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物院违规收取巨额食堂管理费拒退是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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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物院违规收取巨额食堂管理费拒退是何道理?
被迫缴纳两笔巨额管理费遭拒退之后,年近古稀的求助人被食堂档口和上游供应商追讨300多万,甚至赖以养老的退休工资也被法院划扣执行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以德为先、立德树人的大专院校,也会做出毁诚缺德、伤天害理的事情来!现年68岁的求助人,被原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领导(下称湖南物院)以胁迫和强制手段,先后逼迫求助人缴纳了五部门联合发文禁止的属于违规收费项目的两笔巨额管理费,求助人被坑得“凄凄惨惨戚戚”,连赖以养老的一份工资都被法院执行划扣!
  我叫胡千红,系长沙县千丰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千丰阁公司)。和湖南物院进行的梁梁峁峁的11年合作,是求助人事业上九仞一篑、后悔不迭的选择:2011年,求助人和湖南物院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期间,院领导以不予结算卡机款的变相胁迫手段逼求助人签下“自愿缴纳234万托管费(管理费)”的协议,甚至在新冠疫情期间还逼迫求助人缴纳150万元巨额管理费,使得千丰阁公司遭受因疫情造成的经营亏损和现金流被以“管理费”名义掏空的双重打击,作为公司法人的求助人被食堂经营档口以及上游供应商追讨400多万元。如今年近古稀的求助人,面临的是公司倒闭、事业坍塌,连赖以生存的“退休金”也被法院强制执行划扣,导致求助人生存艰难、生活困窘,且巨额债务带给求助人的精神压力让求助人有窒息之感,过着的是赧颜苟活、生不如死的日子......
  求助人要求退回234万元食堂承包管理费,属于有理有据有文件支持的合理合法诉求。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1年6月24日,求助人和湖南物院签订了《湖南现代物流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食堂委托经营协议书》,协议约定的是10年的经营权(2011年7月至2021年6月)。该协议规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500万元的“托管费”(管理费)。当求助人得知国家和湖南省五部门的文件精神后,遂向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了退还已缴纳的266万元以及免交余下234万元托管费的请求。当时的学院领导口头同意不再收取余下234万元托管费,但学院的后续文件只同意以经营奖励的形式适当补偿我司。也许是担心求助人将事情闹大,在求助人提出该请求后至2018年的五六年期间里,学院没有再提余下234万托管费,但也没有退还已交的266万元。
  2018年6月,湖南物院新任领导突然催要后续234万元托管费,声称不交就将扣留公司食堂卡机款!求助人慑于学院的变相威胁,2019年4月违心地以“餐饮服务费”名义向学院账户转入34万元;于2019年11月8日以同样名义转入50万元;于2021年6月21日向省财政事务中心(学院账户)刷卡转入150万元。要知道,最后一笔150万元转账时正值疫情期间,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已经实施,教育部正出台《关于2021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同年8月26日,湖南省五部门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与这笔150万元的打款只隔了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省五部门文件第一条第11项规定,“各高校应严格执行学生食堂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对服务实体零租赁,免收与食堂经营有关的任何形式的管理性费用……”可以说,湖南物院长期存在违规乱收费情形,并且在国家整治乱收费的风口上还目无政策、顶风作案。
  在2018年6月催缴234万元托管费无果后,湖南物院扣留了求助人公司150多万元的“卡机款”,这种变相胁迫,直接导致千丰阁公司资金链濒临断裂。在经过近10个月的沟通无效后,求助人迫于无奈,于2019年4月5日签署了《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综合楼食堂委托经营补充协议》,要求分5次付清余下234万元托管费,合同写道:“第一次付款:在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结算卡机款……二、如乙方违约,不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逾期一周甲方停付卡机款……”学院以学生用餐支付的卡机款相胁迫的意图跃然纸上,全然不顾若食堂停摆则学生面临无处用餐的风险,而学院曾经同意的“以奖励形式补偿托管费的细则”却一笔带过。补充协议签订后,求助人东挪西借筹集资金分别于2019年4月和11月支付了34万元、50万元(这两笔款项后,234万元尚余150万未缴纳)。可笑的是,学院知道不能收取食堂管理费,便要求求助人以“餐饮服务费”名义转账,以免被纪委、审计部门轻易发现。
  因疫情影响正常经营,在求助人的争取下,学院同意将食堂承包经营期延长一年,并于2021年6月补签了《委托经营延期协议书》,学院在协议里反复强调,延长一年的条件要以缴纳后续150万元托管费为前提,规定“付清150万元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结清暂扣乙方2021年6月份之前的所有卡机款。”
  从催要托管费的全过程可以看出,湖南物院自始至终抓住“卡机款”这一关键要素,让求助人不想同意也必须同意。该协议同时还要求千丰阁公司交付安全责任保证金50万元、自愿捐资助学金50万元。因实在借不到款,求助人只能截留食堂供应商的货款上缴学院(最终导致十余家供应商起诉千丰阁公司),而且还只交付了150万元托管费,保证金和助学金没有缴纳。
  截至目前,湖南物院还扣留了千丰阁公司63万的卡机款!
  在实际承包经营的11年期间,求助人始终坚持合规经营、良心经营;始终坚持以学生利益为重。千丰阁公司在该食堂承包项目中本是第二顺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因投入产出不合理放弃了中标签约,求助人才临危受命。签订合同后,千丰阁公司公司除了筹款数百万对毛坯建筑紧急装修装饰外(当时还垫付了燃气开通费约25万元),还一次性向学院缴纳了266万元管理费。食堂在当学年(2011年)如期开张,但因开学时的在籍学生人数远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人数,形成投入大收益小的局面,导致公司背息负债运营,处境极其艰难。
  2019年9月,学院为扩招在创业园又开设新的住宿区,要求公千丰阁公司在新的住宿区配合开设新的食堂,公司响应了学院的要求,投入30余万元用于租赁房屋、装修、设施设备、招聘人员等,由于学院对自身招生情况把握不准,仅仅两个多月就终止了在新住宿区的管理,求助人的投入全部泡汤。
  疫情爆发后,因管控严格,学院学生不定期休假,导致就餐人数不定,部分经营档口因收益不理想想撤档,为保证食品供应不断档和学生的用餐质量不下降,千丰阁公司投入资金保障档口正常经营,为此又多投入了近80万元,让公司负债经营。
  让人寒心的是,哪怕求助人做得再好,学院领导装“光眼瞎”,只想着如何让求助人交付托管费、助学费。疫情期间,国家及各省市纷纷出台支持食堂经营的相关政策,帮助承包商减少经营困难,共渡难关,但学院领导不仅不体谅求助人往日的付出,也不管疫情期间公司经营的难处,反而以扣留卡机款这一小人手段违规收取费用,实在有损“以身立教”的传统师德,最终引爆了供应商及档口对千丰阁公司的诉讼。
  截至本次举报日为止,与物流学院食堂承包经营有关的13个供应商中,8个供应商已经起诉千丰阁公司并被法院判决生效,判决金额共216万元。另5家供应商(债权金额96万元)以及19家档口(债权金额98万元)因求助人充分做工作暂时没有起诉。所有诉讼的代偿金额总计超过达400余万元。这些代偿金额中,大部分是供应商、档口经营户的货款或卡机款,还有一部分是千丰阁公司员工的借款,代表和影响着上百家庭的生计。
  目前,千丰阁公司的账户已被多次冻结,求助人也被多家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员,甚至用来养老的唯一收入来源——退休工资也被法院执行划扣。
  现年68岁的求助人,此时此刻只想请求湖南物院退还后面收取的234万元,加上学院应退的其他无争议近百万元款项包括千丰阁公司代付的燃气费、扣留要返还公司的卡机款、肉补款、创业乐园食堂补贴、遗留设备处置费等。为了讨回公道,求助人向上级领导和多个职能部门反映过,但得到的答复,要么是“管不着”,要么是“不愿管”,无奈之际,求助人不得不借助网络将湖南物院坑求助人的“套路”予以公开披露。需要说明的是,现任湖南物院龙吟书记、杜丽茶院长都同情和理解求助人的不公遭遇,也希望求助人的诉求得到解决,但现任院领导鞭长莫及,表示须有教育厅的批准文件。既然省教育厅当时默许了大专院校食堂违规收取管理费,那么就应该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下发要求湖南物院退还违规收取的234万元食堂承包管理费。这不仅是黄昏老人家一人的诉求,也是19家档口与13家供应商及其背后近百个家庭的共同诉求。
  恳请省教育厅夏智伦厅长关注求助人的遭遇与诉求,并以民生情怀和责任担当准许并督促湖南物院尽快处理好234万元食堂托管费的退还事宜,让求助人从巨大的压力与焦虑中解脱出来,回归正常人的生活。在湖南物院退还234万元加上学院应退的其他无争议近百万元款项后,求助人基本上可以将供应商、档口、公司员工等代偿款项处理好,而还清债务后,求助人便不至于子在寿终正寝之日背着各“老赖”的骂名和这个世界说“再见 ”!求助人在此向夏厅长深表谢意,并隔空祝福夏厅长事事顺遂、前程似锦!
  伫立期待着乙巳蛇年的春风捎来携带着夏厅长的善心好消息!
  求助人:长沙县千丰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 胡千红
  联系方式:13755139638
  2025年3月24日

微评:护“诚”护“德”护“风”是教育机构的天职
  湖南物院与千丰阁公司之间的食堂承包纠纷,暴露了合同条款的不合理、学院责任的缺失以及教育机构在经营合作中的道德失范。从整个过程来看,千丰阁公司作为承包方,始终秉持合规经营、以学生利益为重的原则,却在多重压力下陷入经营困境,而学院不仅未能给予支持,反而通过扣留卡机款、强制收取高额费用等手段加剧了公司的负担。这种不对等的合作关系,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学院的诚信形象和道德形象,忽视了教育机构应有的社会责任。
  显然,合同条款的不合理性是问题的根源之一。湖南物院在合同中设置了高额托管费、50万元安全责任保证金和50万元自愿捐资助学金,这些要求对千丰阁公司来说无疑是过重的负担。尤其是在公司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学院依然坚持收取这些费用,甚至通过扣留卡机款等强制手段施压,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精神,也显露出学院在合作中的强势地位和对承包方权益的漠视。
  湖南物院在经营过程中自身的决策失误,则进一步加剧了千丰阁公司的困境。2019年,学院为扩招在创业园开设新住宿区,要求千丰阁公司配合开设新食堂,公司为此投入30余万元,却因学院招生情况把握不准,仅两个月后便终止管理,导致公司投入全部损失。此外,疫情期间,学院学生不定期休假,就餐人数不稳定,千丰阁公司为保证食品供应和学生用餐质量,额外投入近80万元维持经营,但学院不仅未给予任何支持,反而继续催缴费用,这种不近人情的做法令人寒心!
  更令人遗憾的是,学院在面对千丰阁公司的困境时,未能体现出教育机构应有的道德担当。疫情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支持食堂经营,帮助承包商渡过难关,但湖南物院却无视这些政策,反而以扣留卡机款等手段违规收取费用,这种行为不仅有损“以身立教”的传统师德,也严重破坏了教育机构的社会形象。
  千丰阁公司的困境不仅影响了公司自身,还波及到了供应商、档口经营户和员工,涉及上百家庭的生计。截至目前,已有8家供应商起诉千丰阁公司,判决金额达216万元,另有5家供应商和19家档口因债权未解决而面临诉讼风险。这些债务问题不仅让千丰阁公司陷入财务危机,也让求助人个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退休工资也被法院划扣。这种局面不仅是个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矛盾的缩影。
  护“诚”护“德”护“风”,是教育机构的天职。也就是说,教育机构应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做践行公共道德的表率、做培育良好风气的表率。面对曾经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湖南物院和省教育厅应当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尽快退还违规收取的234万元托管费及其他应退款项,包括燃气费、卡机款、肉补款等。这不仅是千丰阁公司应该享有的公平,也是对广大供应商、档口经营户和员工的负责,更是对社会公正和民生关怀的体现。社会有识之士认为,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高校在经营合作中的管理问题,也反映了教育机构在社会责任和道德担当上的缺失。希望湖南物院和省教育厅能够正视问题,积极行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真正体现教育机构应有的社会价值和人文关怀。现任学院领导虽然表示同情和理解,但问题的解决仍需省教育厅的批准和推动。我们呼吁省教育厅夏智伦厅长能够关注此事,以民生情怀和责任担当督促湖南物院尽快处理退款事宜,帮助千丰阁公司摆脱困境,还求助人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正。
  正义云声
  1301377873@qq.com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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