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1.税务登记
- 个体户已办理营业执照(两证整合后无需单独税务登记)。
- 首次办税需通过安徽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完成信息确认。
二、代开发票(适用于临时/无自开能力)
适用情形: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临时业务等。
材料:
-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 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后退回)。
流程:
1.线上申请:
登录安徽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代开】→填写信息→提交后下载电子票或选择邮寄。
2.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到属地税务局窗口办理,当场缴税并领取发票(支持“最多跑一次”)。
三、自开发票(适用于常规业务)
步骤1:票种核定
- 线上:安徽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填写票种(普票/专票)、数量→提交审核。
- 线下: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发票专用章印模到税务局窗口办理。
步骤2:领用发票
- 数电票:核定通过后,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开票,支持邮箱/二维码交付。
- 纸质票:凭《发票领购簿》和税控设备(如UKey)到窗口领取,或线上申请配送。
四、注意事项
1.免税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个体户免征增值税(代开普票可免税,专票需缴税)。
2.申报义务:开票后需按时完成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申报(季度/月度,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厅办理)。
3.发票作废/红冲:代开发票有误需当月作废,跨月需红冲并重开。
总结:个体户可通过安徽电子税务局线上完成税务登记、票种核定及开票,线下仅需携带材料到税务局一次即可办结。建议优先使用数电票,流程更简便。
1.税务登记
- 个体户已办理营业执照(两证整合后无需单独税务登记)。
- 首次办税需通过安徽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完成信息确认。
二、代开发票(适用于临时/无自开能力)
适用情形: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临时业务等。
材料:
-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 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后退回)。
流程:
1.线上申请:
登录安徽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代开】→填写信息→提交后下载电子票或选择邮寄。
2.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到属地税务局窗口办理,当场缴税并领取发票(支持“最多跑一次”)。
三、自开发票(适用于常规业务)
步骤1:票种核定
- 线上:安徽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填写票种(普票/专票)、数量→提交审核。
- 线下: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发票专用章印模到税务局窗口办理。
步骤2:领用发票
- 数电票:核定通过后,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开票,支持邮箱/二维码交付。
- 纸质票:凭《发票领购簿》和税控设备(如UKey)到窗口领取,或线上申请配送。
四、注意事项
1.免税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个体户免征增值税(代开普票可免税,专票需缴税)。
2.申报义务:开票后需按时完成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申报(季度/月度,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厅办理)。
3.发票作废/红冲:代开发票有误需当月作废,跨月需红冲并重开。
总结:个体户可通过安徽电子税务局线上完成税务登记、票种核定及开票,线下仅需携带材料到税务局一次即可办结。建议优先使用数电票,流程更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