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办学习MPA - 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学位授予按照清华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同时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EMBA)*所获EMBA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