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签订进口代理合同:如果进口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或者不熟悉进口业务流程,可以委托专业的进口代理公司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双方需签订进口代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代理费用、货物所有权等事项。
办理相关许可证:根据进口货物的种类和性质,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如进口特定的机电产品、农产品、药品等,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件。
开信用证(电汇):如果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进口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银行会根据进口方的信用状况和合同要求,审核并开立信用证,确保出口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发货。电汇则是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
外商发货:出口方收到信用证或确认电汇后,按照合同要求安排货物的生产、包装和运输,将货物发往进口方指定的港口或地点。同时,出口方会将相关的货运单据(如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寄给进口方或按照信用证要求提交给银行。
审核进口单据:进口方或其代理收到外商寄来的单据后,需要对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单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审核的内容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质量检验证书等,以保证单据与合同约定相符,并且符合海关的报关要求。
换单:进口方或其代理持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到船公司或船代处,缴纳换单费、码头费等费用,换取进口提货单。如果提单是指示提单,还需要进行背书转让。
三检及商检:对于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进口货物,进口方或其代理需要在报关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验。报验时需提供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等单据。检验检疫机构会根据货物的种类和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包括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等。
报关预录:进口方或其代理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情况,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将报关单电子数据录入海关系统。报关单的内容包括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值、原产国、贸易方式、运输方式等信息。同时,还需上传相关的随附单证,如发票、装箱单、合同、提单、原产地证、许可证件等。
海关审价:海关收到报关单电子数据后,会对货物的价格进行审核。如果海关认为申报价格不符合海关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或者认为货物的价格存在疑点,可能会要求进口方提供相关的价格证明文件,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
缴纳税金:海关根据审核确定的完税价格和相关税率,计算出进口货物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金,并打印出税单。进口方或其代理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 7 个工作日)缴纳税金。如超过期限,海关将按日计征收滞纳金。
海关查验:海关在审核报关单据和缴纳税金后,可能会对货物进行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
放行货物: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所提交的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
提货:进口方或其代理凭海关放行的提货单,到码头、场站等提货地点办理提货手续。提货时,需要与堆场或仓库的工作人员共同检查货物的包装和数量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相关方联系解决。
动植物检验检疫(如需要):对于进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在海关放行后,还需要根据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的,颁发相关的检验检疫证书,货物可以进入市场销售或使用;不合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销毁、退运等。
送货至仓库:将提回的货物运输到进口方指定的仓库进行储存或进一步的加工、销售等处理。
结算单据留存:进口方或其代理对进口报关过程中的各种单据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报关单、发票、装箱单、提单、税单、检验检疫证书等,以备日后查询和审计。同时,与供应商或代理公司进行费用结算,支付相关的货款、代理费、运费、税金等费用。
签订进口代理合同:如果进口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或者不熟悉进口业务流程,可以委托专业的进口代理公司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双方需签订进口代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代理费用、货物所有权等事项。
办理相关许可证:根据进口货物的种类和性质,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如进口特定的机电产品、农产品、药品等,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件。
开信用证(电汇):如果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进口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银行会根据进口方的信用状况和合同要求,审核并开立信用证,确保出口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发货。电汇则是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
外商发货:出口方收到信用证或确认电汇后,按照合同要求安排货物的生产、包装和运输,将货物发往进口方指定的港口或地点。同时,出口方会将相关的货运单据(如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寄给进口方或按照信用证要求提交给银行。
审核进口单据:进口方或其代理收到外商寄来的单据后,需要对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单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审核的内容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质量检验证书等,以保证单据与合同约定相符,并且符合海关的报关要求。
换单:进口方或其代理持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到船公司或船代处,缴纳换单费、码头费等费用,换取进口提货单。如果提单是指示提单,还需要进行背书转让。
三检及商检:对于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进口货物,进口方或其代理需要在报关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验。报验时需提供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等单据。检验检疫机构会根据货物的种类和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包括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等。
报关预录:进口方或其代理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情况,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将报关单电子数据录入海关系统。报关单的内容包括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值、原产国、贸易方式、运输方式等信息。同时,还需上传相关的随附单证,如发票、装箱单、合同、提单、原产地证、许可证件等。
海关审价:海关收到报关单电子数据后,会对货物的价格进行审核。如果海关认为申报价格不符合海关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或者认为货物的价格存在疑点,可能会要求进口方提供相关的价格证明文件,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
缴纳税金:海关根据审核确定的完税价格和相关税率,计算出进口货物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金,并打印出税单。进口方或其代理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 7 个工作日)缴纳税金。如超过期限,海关将按日计征收滞纳金。
海关查验:海关在审核报关单据和缴纳税金后,可能会对货物进行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
放行货物: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所提交的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
提货:进口方或其代理凭海关放行的提货单,到码头、场站等提货地点办理提货手续。提货时,需要与堆场或仓库的工作人员共同检查货物的包装和数量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相关方联系解决。
动植物检验检疫(如需要):对于进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在海关放行后,还需要根据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的,颁发相关的检验检疫证书,货物可以进入市场销售或使用;不合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销毁、退运等。
送货至仓库:将提回的货物运输到进口方指定的仓库进行储存或进一步的加工、销售等处理。
结算单据留存:进口方或其代理对进口报关过程中的各种单据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报关单、发票、装箱单、提单、税单、检验检疫证书等,以备日后查询和审计。同时,与供应商或代理公司进行费用结算,支付相关的货款、代理费、运费、税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