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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建议】城市建设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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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可以分下五个等级。港口(关,军营),县(国),郡,大城,巨城四级。对当时的水下半平和时间限制。城市可以扩大一次到两次。但不可能超过等级。比如县可以建20个位子,150000人口上限,农业,商业也有限制。扩大后最大有30个位子,250000人口。郡可以有35个位子,扩大后不可以过45个。大城就是50起了。这样可以把全国的重点突出,条理清楚。
城市的建筑可以分为永久和加建两个。象是农田,市集,民居,官府,城墙,军营和特有的建筑就是永久的,和城市的各个数值挂钩。对应农业,商业,人口,统治,耐久等。城市数值低,它们的效率就差,但不会没有。加建的就可以给城市增加特别的功能等,以前的大大做的很细了。
但不不赞成城被攻破后那些建筑消失,而应该是数值下降,下降多少由交战双方的战斗强度来定。新主人进城后不用重建,只要花钱用人修复,一次可以多个建筑,只要有钱,有人就可以比较快重建好。这样可以加大战争的爽快感。


1楼2013-06-08 11:48回复
    我的意思差不多这样,城市原有的建筑在破城后大大部应该保留,不过要花钱同时恢复耐久。不用一个一个重建,那样太慢,也没有成就感啊!就象好不辛苦打下个都城,结果里面什么都要一个一个重建,两年内还不如自家的小县有用。。是不是很不爽?


    5楼2013-06-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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