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2楼:
1)关于波函数的几率解析,1929年波--爱有过争论。后来爱氏的追随者贝尔提出了贝尔不等式,上世纪中期,更有德布罗意,玻姆等提出隐变量理论,流体力学模型等。这些说法为什么大家没有采用?基本原因有两条:
第一条:这些理论成功地解析了原有的实验事实,但是没有预言任何新的实验现象。大家都能解析已有的实验,为什么一定要听你的?即使提出此类新解析的是物理学界的名人:爱因斯坦,德布罗意等名人,也不能例外,这正是物理学公平性的体现;
第二条:贝尔不等式预言了一些实验现象,这些预言在80年初被实验否定了。
归根到底就是“没有得到实验支持”,因此被否定;
2)“波尔的氢原子轨道,明明已经证明了电磁学的公式是正确的,电子存在圆形轨道。”
对这个说法我有不同意见。
初期实验与波尔理论符合,仅仅说明:“在当时实验误差范围内,两者一致”。实验并没有证明波尔理论正确。任何一个实验都不可能证明理论的正确,波尔理论是这样,相对论也是这样,没有例外。
由电子是圆轨道可以得到氢原子能级公式,这个公式与实验一致;用别的办法(例如接薛定谔方程)也可以得到氢原子的能级公式。如果仅仅根据这条,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肯定一个否定另一个。要否定圆轨道说法必须采用另外的实验。即我能找出一个实验,用波尔的圆轨道理论无法解析,这样就轻而易举地否定了圆轨道理论。
相对论也一样,只要找出一个实验与相对论冲突,相对论就马上倒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