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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文】每天一发萌萌哒短文,看完就该睡了哟ιδω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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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说好的授权~
以及镇楼图~<ôω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8-05 00:48回复
    @snow陌上花开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8-05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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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没心没肺》by:君诺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8-05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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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安安~<ôωô<)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8-05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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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狐大仙,做我夫人吧》by:归字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8-05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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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青山镇有个花书生。
              当然,叫他花书生绝对没有什么贬低的意思。怪只怪他祖上,选了花这么个倒霉催的姓氏。花酒花街花楼,无论哪一种听起来都不是清白的。连带着花这个姓都无端多了几分风尘味似的。
              不过话说回来,花书生,倒也确实不是个太清白的人。
              因为,他成日里竟想着和狐媚子同床共枕。
              花书生,全名花如墨,青山镇的书生是也。
              早些年花书生也是有人管教的,成日在家温书,倒也稳稳中了个秀才。镇上的百姓时常来请他写个信作个画,有些宽裕的人家还将孩子送到他这多学些书文,盼着能比一起上私塾的孩子强些。
              于是,这花书生在青山镇也算小有名气。
              前些年,花如墨的父母出了趟远门,回来时候要行一段水路。偏巧赶上大风浪,等捞上来已经是三天后了。
              花如墨抚棺痛哭一场,守了三年孝。自此便整个人都不正常了。
              他常常同街坊说起他的心愿,要娶一位美丽妖娆动人心魄的夫人。即使身为男子也会令他迷醉。
              民风开放的青山镇人民倒不会因为这个就看不起他,毕竟,城东薄家的大少爷娶的也是个男妻,照样生活得蜜里调油。
              坏就坏在,花如墨口中要娶的夫人,竟是狐大仙。
              花如墨第一次说出这话的时候,还有人劝他不要开这等玩笑。次数一多,也就没人说了。
              狐大仙是个尊称。怕叫得难听了引来山野精怪报复,所以镇上的人明面上都是这么个称呼。其实暗地里,大家都称它们做狐媚精,生来就是惑人心神害人性命的东西。
              于是,被狐媚精惑了心神的花书生,继薄少爷之后成为了青山镇又一大名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8-05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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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后山转了大半圈依然没什么收获,甚至连只恶狗都没有。花如墨只好悻悻往山下走。
                路上突然想起带了只鸡腿。花如墨摸摸有些空的肚子,伸手拿出鸡腿,打算慰劳一下自己又一次受挫的心。
                “喂!”
                花如墨刚要咬下第一口时,听到了一声模糊的呼唤。
                举着火折子四处察看了一下,并没有什么人影。花如墨疑心是自己幻听,回过身继续往前走。
                鸡腿刚要被咬下,声音又响起了。
                “喂!你等等!”
                这次花如墨听清楚了,对方的声音有些软,像是个少年的样子。
                火折子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举过去,花如墨看见了令他兴奋的场景。
                及人高的林丛里走出来一个少年,身量矮了花如墨约莫半指。清瘦的身子罩着的是月白的丝袍,白皙的脸上有些微红。
                少年长得极好,肤白唇润,乌溜溜的眸子闪着清辉,长发松松挽在身后。眉目间竟有些天然流露的媚意。
                这次怕是找对了!
                花如墨心里大吼着,面上却不敢动声色,怕惊走了眼前人。
                “你找我?”
                “……嗯。”少年的脸又红了红。
                “找我有事?”花如墨试探性的问。
                “嗯……你那个鸡腿……能不能给我……”少年的脸更红了,像是十分不好意思的样子。一双眼却直勾勾盯着他手里的鸡腿。
                被软软的声线这样祈求,花如墨几乎有些飘然了,忙将手里的鸡腿拿过去。
                快碰到少年手的时候花如墨突然回了心智,急忙将手缩了回来。
                要到手的鸡腿突然飞走,少年的脸一下便垮了,抬起来十分哀怨的看着花如墨。
                花书生被盯出了罪恶感,急忙挽回自己的形象。
                “鸡腿一定给你的。你先答我几个问题好不好?”
                既然吃的不用担心,少年倒也不哀怨了,干脆的点了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
                “白茸茸。”
                见他一脸要笑出来的表情,少年连忙补上一句。
                “你别笑,不是绒毛的绒。是鹿茸的茸。”
                噗,还不如绒毛的绒呢!
                花如墨极力调整自己的面部神经,力图不要打击到对面人的自尊。
                “你喜欢吃鸡腿?”
                “嗯!”一提到吃的,少年立刻扬起了笑,湿漉漉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
                花如墨被盯得败下阵来,把鸡腿递了过去。
                少年吃得十分欢快,花书生脑里咆哮的也十分欢快。
                长得漂亮!
                天生的媚意!
                喜欢吃鸡腿!
                不是狐大仙是什么!!
                虽然脑里已经坐实了少年的身份,花如墨还是确认了一下。
                “你是这山里的大仙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4-08-05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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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啃得欢实的少年倒也懂礼貌,咽下了口中的肉才开口。
                  “大仙?”少年疑惑的歪了歪脑袋。“我不是神仙啊,我是山里修炼成人的精怪。”语气十分自然,仿佛这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
                  !!!花如墨心里立刻鲜花朵朵开,狂喜得差点冲上去抱住少年。
                  冷静,冷静,先把人骗回去才是正经。
                  “茸茸,你那么喜欢鸡腿啊?”
                  少年猛点头,并没有对花书生自动升级的称呼提出什么异议。
                  “那你跟我回家去吧!我家里有吃不完的鸡腿,还有整只的烧鸡。你去了就都给你,好不好?”花书生无耻的诱哄着不知世事的小妖怪。
                  少年从听到“吃不完的鸡腿”就开始两眼放光,此刻想都没想就点了头。
                  咳,果然一如书里写的那么好骗。
                  花书生隐秘的笑了笑,带着白茸茸往山下走。
                  “茸茸,我以前上山怎么没见过你?”
                  “嗯……我晚上一般不出来的。天黑看不见,总是把白色的皮毛弄脏。今天是因为饿了……”
                  白色的狐狸啊,花如墨摸下巴。果然是自己喜欢的漂亮品种呀~
                  于是,难得出门一次的白茸茸小妖怪被怪大叔拐回了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4-08-05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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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包子十分感动,伸手环住薄少爷主动凑上唇去。
                    于是,等小包子喘匀气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剥得光溜溜了。
                    “坏人!”小包子忿忿。
                    “你看,还是我娘子最美……这也美……这也美……”
                  “不准乱摸……唔……唔唔……”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4-08-05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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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花书生完成了自己的伟大心愿,和白茸茸生活得十分甜蜜。
                      又一日,将人压在床上吃干抹净之后,花如墨摸着怀里人如缎的头发,突然起了坏心。
                      “娘子,不如把你的真身变出来让为夫瞧瞧吧!”唔,雪白狐狸,定是十分漂亮的。
                      白茸茸似乎有些为难,咬着下唇不答话。
                      在花如墨连番哀求哄骗下,白茸茸还是答应了。
                      “那你不准笑!”
                      笑?笑什么?难道自己太高兴会笑出声被他发现了?花如墨疑惑。
                      一阵白光闪过,怀里空了。
                      花如墨揉揉眼,十分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预想中修长雪白的狐狸没有出现。
                      床上仅有的,是白白的一小团东西。
                      那是一只巴掌大小的……兔子。
                      于是,花如墨暴走了。
                      说好的狐大仙呢!
                      这不是骗人么!!
                      兔子为什么喜欢吃鸡腿啊啊!
                      还天生一股媚意是怎么回事!
                      不要告诉他这是狐狸和兔子的混血啊啊啊!!!
                      兔子很快变回了人。看着他一脸呆滞,瞬间就委屈了。
                      “我就知道你会嫌弃我真身太小……”
                      感觉到怀里人微微的哭腔,花如墨连忙从咆哮里抽身出来安慰娘子。
                      “乖,才不会啊。小小的白白的不知道多可爱……”
                      果然,容易哄骗的小妖怪眼睛一下就亮了。
                      “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
                      就算不是狐大仙,夫人还是夫人。
                      虽然说,花如墨还是因为这个事暗地里十分郁卒。
                      当然,日后发现小小软软的兔子比半人高的狐狸更容易调.戏什么的,那就是后话了。
                    The end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4-08-05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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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反射弧特别长》by:中二病犯了
                      【看来今天会睡比较晚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4-08-06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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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个笑话,有人刚听完就笑了,有人要想一想才知道哪里好笑,有人需要别人替他讲解笑点才明白。
                          苏禾是在大家笑了一通谈论完毕后,过了一阵,才忽然一个人笑得乐不可支的那种。
                          而刘煜通常是告诉他笑点在哪儿的那个。
                          从小,苏禾的反应就比旁人慢半拍。他的迟钝,一向是众人的笑料来源。只有刘煜不会笑他。
                          刘煜说,他并不笨,他只是有些心不在焉而已。
                          苏禾觉得很可信。
                          他只是活得比别人心不在焉了些,于是便心安理得于自己过长的反射弧。
                          苏禾与刘煜当了十来年的朋友,从初中到工作。两人都没有交过女友。
                          苏禾是没有女孩子喜欢他,他也没喜欢上过谁。
                          刘煜偶尔有女孩子向他示爱,但都被他拒绝了。苏禾问起过,刘煜说,那些个他都没什么感觉,宁缺毋滥。他相信,总有一天会遇到来电的那个。
                          所以当刘煜告知苏禾,他有了女友时,苏禾以为自己心底的那份震惊,是因为被好友抢了先的缘故。
                          刘煜见他呆滞着张脸,便狠狠撞了他的肩一下,假装生气道,你都不会跟哥们儿说句恭喜?
                          苏禾便愣愣道了声,恭喜。
                          这一声恭喜,让他的心,隐隐地痛了起来。
                          送走刘煜后,苏禾才意识到,这种心痛的感觉,好像叫做“失恋”。
                          原来他喜欢何煜。想做何煜男朋友的那种喜欢。
                          在一起太久,久到成了习惯,习惯到让人忘了去深究背后的感情。
                          只可惜当他察觉的时候,何煜已经成了别人的男朋友。
                          没关系,苏禾想。反正他这么迟钝,喜欢了多久自己都不知道,察觉没察觉应该也区别不大。
                          摸摸胸口,好像也不是很痛。也许再过一阵子,又会发现自己已经不喜欢何煜了也不一定。
                          与何煜的相处还像以前一样。只是苏禾的心情不同了。
                          好在刘煜早习惯了他的安静,就算他一句话都不说,刘煜也能一个人絮絮叨叨讲上半天。
                          他喜欢看刘煜神采飞扬的样子。如果不是在谈论女友的话就更好了。
                          苏禾以为自己耐得住。他以为要忘掉这份心情,不会很难。
                          却不知道原来喜欢,与痛觉一样,是会逐渐累积的。
                          起先,有时半夜想起刘煜的笑,便会默默流泪。到后来,变成只要一想起那个人,便会哭到喘不过气,整个人蜷成一团。
                          于是他终于醒悟过来,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苏禾跑去找刘煜,对他说,我喜欢你,所以不能再跟你做朋友了。
                          刘煜顶着一头鸟窝望着他,神情茫然。
                          苏禾怕他没听懂,凑上去在他唇上轻轻吻了一下,说,是这种喜欢。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4-08-06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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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煜没有留他。
                            苏禾撑着走出去两条街,终于痛到再也走不动。
                            深秋的长街上,他蹲在枯黄的落叶堆里放声大哭。二十好几的大男人,任大衣拖在地上,哭得像个丢了糖的孩子。
                            刚刚那一吻,落在刘煜唇上,却戳进了他自己心里,比以往哪一次都更痛。
                            他以为自己明白,其实根本不明白。
                            说了再见后才发现,原来他是这么这么地喜欢他。
                            路过的行人无一不对他侧目,苏禾全然不在乎。
                            他迟钝到连自己的心都不明白,被人看两眼又有什么要紧。就让他将这后知后觉席卷而来的痛,全部哭出来好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4-08-06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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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苏禾想把家里有关何煜的东西都处理掉。看不到的话就不会想,不去想应该就能忘得快一些。
                              可整理到最后,发现要真全部处理掉,必须得搬家才行。
                              于是坐在一团乱的屋子里又哭了一通。
                              苏禾想找人倾诉。都说痛苦与人分摊便会减半,可他除了刘煜,再没有其他亲近的朋友。
                              当初他知足于刘煜不会嘲笑自己,觉得真正的好友,一个便已足够。如今才知自己的愚蠢。
                              苏禾去网上匿名发帖。网友们都对他反射弧的长度表示惊叹,然后凉凉道,天下何处无芳草,忘了再找一个呗。
                              他原本也以为忘掉是很简单的一件事,现在却不能确定了。
                              他用了那么多年,才喜欢上一个人,不知道要花多少年才能够忘记。
                              也许很快。但要再积累一段同样,甚至更深的感情,他觉得以自己那条长得堪比海底光缆的反射弧,前途无亮。
                              何煜一直没有联络他。
                              苏禾很是感激。不然又要花更多的时间,才能够忘记。
                              即便是现在,他也偶尔会想要短信何煜。等手机拿到手里,才想起,已经说过再也不见。
                              然而老天最爱的便是恶作剧。
                              就在觉得快要能够忘记时,苏禾在街头偶遇了何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在超市底层的蛋糕店里定了一个小蛋糕,打算回家一个人庆祝。出门时,碰巧遇到刘煜进来,女友正挽着他的手臂。
                              苏禾下意识将那蛋糕藏在身后。觉得它的大小太过寒酸,寒酸得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刘煜的表现却稀松平常,寒暄了几句之后,甚至询问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苏禾摇了摇头,说约了朋友在家开生日party,便匆忙离开。顾不上自己的背影是否会显得太过仓惶。
                              到家不过步行十分钟的距离,苏禾却走得跌跌撞撞。无比后悔,当初为何要将家选择在靠刘煜家如此近的地方。
                              进门时,他被门框绊了一跤。蛋糕盒砸在地上。掀开盒盖,里面果不其然一片凄惨。
                              然后泪水便一颗接一颗,滴落在那堆看不出原样的奶油里。
                              明明自己除了刘煜再没有其他朋友。
                              哪有人开生日party还要寿星亲自去取蛋糕。
                              只有蠢笨如他,才会撒出那样容易被拆穿的谎。
                              他只是不想自己在刘煜面前显得太过难堪而已。仅此而已。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4-08-06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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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苏禾的妈妈跟他一样心不在焉,打小答应过给他买什么,转头就忘。
                                久而久之,苏禾便学会了不去要求,学会了知足于已有的东西。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他不求。
                                有时候苏禾甚至会想,能在有生之年,尝到喜欢一个人的滋味,也是好事。于是便愈发感激刘煜。
                                刘煜对他那么好,他会喜欢上刘煜,再顺理成章不过。据说有些人,一辈子也没有尝过喜欢的滋味呢。他该知足了。
                                所以他从一开始,便没有奢望过刘煜给他回应。那不是他该要求的。
                                苏禾开始努力融入同事们的圈子,跟他们一起去聚餐唱歌打牌喝酒。
                                去了几次,他便发现,成年人的友情,总掺杂了些功利的成分。他什么都给不出,甚至连最基本的插科打诨活跃气氛都做不到,因而经常被冷落在一角。
                                苏禾不由得想,不知道刘煜怎么会能够忍受这样的自己一直待在他身边,还一待就是那么多年。
                                不知道还能不能够再遇到,像刘煜那样对自己那么好的人。
                                生日后的第三个月,苏禾在某次餐会上,又偶然遇到了刘煜。
                                刘煜看起来似乎有些憔悴,但依旧收拾得很干净。
                                苏禾强迫自己不去看他。打起十二分精神,讲着网络上搜刮来的各种段子,努力活跃餐桌上的气氛。
                                苏禾知道自己变化很大。他假装没有察觉刘煜投射过来的,刺痛自己的陌生视线。
                                一顿饭吃到高潮,自然是要拼酒。苏禾在众人的起哄声中,答应了吹瓶。
                                嘴还没碰到瓶口,一只手便从旁伸过,将酒瓶抢走。
                                刘煜眼睛盯着苏禾,却对众人说,我替他吹。
                                苏禾呆呆地看着刘煜将一整瓶红酒吹掉一半,才反应过来,抢过瓶子吹掉了剩下的那一半。
                                吹完他便没了神智。
                                苏禾酒量很差,酒品却很好。醉了也不哭不闹,只是会看着人傻笑。
                                散席后,刘煜送苏禾回家。将他放在床头,替他脱去外套鞋袜,盖上被子。又倒了一杯水来,喂他喝下解酒药。温柔得一如以往,让苏禾搞不清楚现在到底是哪一年。
                                刘煜也喝了不少,满嘴酒气两颊酡红。刘煜坐在床边问他,你一个人没问题吧,没事的话我就回去了。
                                苏禾笑着看他,乖巧地点了点头,说,我喜欢你。
                                不对不对,他是想要说,谢谢你。可最近,每当他想起刘煜,总会在心里默念,谢谢你让我喜欢上你。一不小心,就把后面的话说出来了。
                                苏禾甩了甩头,心想不可以让对方为难。重新说,不对,是谢谢你。
                                却一不小心又把眼泪甩了出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4-08-0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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