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第十四女:
《明史 列传第九》
含山公主,母高丽妃韩氏。洪武二十七年下嫁尹清。建文初,清掌后府都督事,先主卒。主至天顺六年始薨,年八十有二。
实录:
洪武二十八年8月至10月
○癸未以尹清为驸马都尉尚第十四皇女含山公主
永乐十五年二月
○甲子安王楹还国赐以钞币等物其从官赐钞有差 修含山公主府
宣德十年十二月
○辛丑命含山大长公主子尹勋为孝陵卫副千户,食禄不任事,从公主奏请也。
景泰
○增给含山大长公主食禄一千四百石。公主,太祖高皇帝第十四女,食禄一千二百石,至是自陈年迈家属多,乞增岁禄。诏复增本色米二百石给之。
天顺六年七月
○癸卯致书含山大长公主曰:朕每念皇高祖所生亲王公主四十人,而享有高寿者今惟祖姑一人,诚难淂也。近者承喻用度有缺,朕心恻然,特遣太监蓝忠賫送珠翠九翟愽鬓冠一顶白金三百两钞一万贯各色紵丝十匹纱十匹罗十匹生熟绢三十匹奉至府中以表亲亲之义至可收领尚宜自爱以膺悠久之福。
天顺六年九月
○含山大长公主薨。公主太祖高皇帝第十四女。母高丽妃韩氏。洪武十三年生,二十七年封为含山公主,下嫁驸马都尉尹清。永乐三年进封长公主。二十二年加封大长公主。至是薨亨年八十二,讣闻,上辍视朝一日,遣中官致祭命有司营葬。
天顺六年十月
○命含山大长公主次子尹玉嫡孙辉俱为南京锦衣卫带俸百户
弘治七年正月
命故含山大长公主曾孙尹衡为南京国子监生从其请也
正德元年四月
○辛亥兵部奏两京锦衣等衞官旗全由传乞应革者王汉等十一人由恩应革由功应存者陈禄等八人由乞升遇例未尽革今应尽革者黄灏等二十七人总小旗由乞而充今应革役者孙昂等五人由他衞传调锦衣衞今应还衞者陶琦等二人请如诏处分其南京锦衣衞千户尹果百户尹惪尹隆乃含山大长公主之曾孙去留惟命上曰果等三员朕念大长公主故特留之余从所奏
《明史 列传第九》
含山公主,母高丽妃韩氏。洪武二十七年下嫁尹清。建文初,清掌后府都督事,先主卒。主至天顺六年始薨,年八十有二。
实录:
洪武二十八年8月至10月
○癸未以尹清为驸马都尉尚第十四皇女含山公主
永乐十五年二月
○甲子安王楹还国赐以钞币等物其从官赐钞有差 修含山公主府
宣德十年十二月
○辛丑命含山大长公主子尹勋为孝陵卫副千户,食禄不任事,从公主奏请也。
景泰
○增给含山大长公主食禄一千四百石。公主,太祖高皇帝第十四女,食禄一千二百石,至是自陈年迈家属多,乞增岁禄。诏复增本色米二百石给之。
天顺六年七月
○癸卯致书含山大长公主曰:朕每念皇高祖所生亲王公主四十人,而享有高寿者今惟祖姑一人,诚难淂也。近者承喻用度有缺,朕心恻然,特遣太监蓝忠賫送珠翠九翟愽鬓冠一顶白金三百两钞一万贯各色紵丝十匹纱十匹罗十匹生熟绢三十匹奉至府中以表亲亲之义至可收领尚宜自爱以膺悠久之福。
天顺六年九月
○含山大长公主薨。公主太祖高皇帝第十四女。母高丽妃韩氏。洪武十三年生,二十七年封为含山公主,下嫁驸马都尉尹清。永乐三年进封长公主。二十二年加封大长公主。至是薨亨年八十二,讣闻,上辍视朝一日,遣中官致祭命有司营葬。
天顺六年十月
○命含山大长公主次子尹玉嫡孙辉俱为南京锦衣卫带俸百户
弘治七年正月
命故含山大长公主曾孙尹衡为南京国子监生从其请也
正德元年四月
○辛亥兵部奏两京锦衣等衞官旗全由传乞应革者王汉等十一人由恩应革由功应存者陈禄等八人由乞升遇例未尽革今应尽革者黄灏等二十七人总小旗由乞而充今应革役者孙昂等五人由他衞传调锦衣衞今应还衞者陶琦等二人请如诏处分其南京锦衣衞千户尹果百户尹惪尹隆乃含山大长公主之曾孙去留惟命上曰果等三员朕念大长公主故特留之余从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