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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千夜有个什么国可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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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夜从小被扔到永夜,后来去了黄泉,被林神棍当弃子以后又回到了永夜。归根到底,千夜其实更接近是永夜人,而不是帝国人。永夜那里,可是帝国和异族共同的弃地。帝国人是人类,人类不一定就是帝国人。
更何况,就算是帝国人又如何呢?《社会契约论》指出,国家是公民权利的集体让渡集合。只有国家对公民尽义务,才有权利要求公民尽义务。一旦国家不能对公民尽义务,公民与国家的契约也就自动解除了。反言之,一旦公民拒绝对国家履行义务,公民权利也就自动被剥夺了。
从小说情节来看,帝国已经表现出数次不愿维护千夜的生存权和其他正当权利(遭到暗杀和袭击后并没有一个公正的机构维护千夜的正当权利),当然反过来说,千夜杀人的时候也没有顾及这些。然而,烟雨并没有给出帝国法律的详细条文,所以我们并不能直接确定双方履行义务的情况。不过从法理上严格的来说,帝国和千夜之间的公民契约早就失效了,一直以来双方不过是互相利用的状态。所以千夜现在的举动,与其说是叛国,不如说是对于双方地位的再次确认。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帝国追杀千夜没错,千夜杀人、逃走也没错。请别扯什么叛国了,你那是刚从靖国神社出来还是怎么着?


IP属地:河北1楼2016-01-14 01:17回复
    回复24L:
    1. 首先,我引用《社会契约论》,但说的并不只是最早的社会契约论,而是结合了康德和罗尔斯之后的社会契约理论体系。
    其次,我本人偏向自由主义,对个人主义的批评,在我看来并非绝对的缺陷。
    2. 对社会契约论的批评大多基于人的自然本能,或者说是自然性。但这毫无疑问是忽略了人作为集体的理性的一面。契约的达成是社会不同群体之间博弈的结果。当然,契约只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描述,实际上完美的、不可变的契约是不存在的。
    3. 第二点已经回答了,契约是博弈的结果,也就是“最不坏”,而不是简单地好或者坏。
    4. 汪精卫和吴三桂的例子都可以用民族理论来解释。注意一点:社会契约论大部分情况下是描述国家的主权来源,而现代国家,不是古代由血统组成的集合体。你所说的这两个例子,其实都是在说个体在民族中的责任和义务,和我说的社会契约论并无关系。
    to PS: 如果你看完我所说的有针对的质疑,而不是去知乎复制,就会注意到我已经纠正了休谟的质疑。《正义论》我也读过,罗尔斯的理论其实就是社会契约论的发展。


    IP属地:河北27楼2016-01-14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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