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带有种族色彩的言论没啥好奇怪的。对黑人艺术家(和黑人风格)缺乏实质、深度和意义的无视就像美国的历史一样漫长,这种谎言就像吟游诗人的诗歌。这是一种对精神(关于传统圣歌)、对二三十年代的爵士乐、对五六十年代的R&B乐、对七十年代的放克(Funk)和迪斯科(Disco)乐、八九十年代(直至今天)的嘻哈乐的常见批评。文化卫道士不仅没有立刻发现这些新音乐风格和形式的合理性,反而忽视或贬低这些先锋的非裔美国男男女女的成就。在白人评论家看来,“爵士音乐之王”不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而是保罗•怀特曼(Paul Whiteman);“摇摆音乐之王”不是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而是本尼•古得曼(Benny Goodman);“摇滚音乐之王”不是查克•贝瑞(Chuck Berry)或小理查德(Little Richard),而是“猫王” 埃尔维斯•普利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