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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思考一些旁人所鲜少深入探讨的问题。譬如从前读周国平《人与永恒》,他所阐述的有关爱与孤独之相悖逆哲学,只扫一眼便过了,后来才不禁钻进行文里追问,有没有人选择了爱,却依然孤独?
这个问题当然不了了之。人与人之间所划定的局限范围内,许多问题是复杂的。人类研究两性关系近百年,至今仍有许多疑难杂症尚未攻克。
我现在所生活的家庭说其不幸,也恰好是拉丁美洲幅员辽阔的大陆上的一丁点儿,不足以被人关注。我的父母早年在中国认识,因为艺术结合也因艺术分开。艺术家还是适合流浪。我的母亲太热爱自由,甚至灵魂效忠于自由,因此她不信教,十足的无神论者,也不认为我的出生能就此使她自我囚禁于伦理的牢笼。
她离开了。带着穷极一生所探究的人文美学浪迹四方。我因此早在两岁不到就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在我浑然不知时。父亲也不甘平庸,且更为热血地涌向大洋之外的遥远国家。我幼时随着他四处旅行,四处安家。所以我的口音时常变化,意大利语里勉强拎两句出来便与阿尔巴尼亚裔商人攀谈起来。我一向如此,悟性高,后天被迫激发了语言天赋,这绝不是我自夸。
在我十二岁时,我们才算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家。父亲为了萝塞拉留在了阿根廷,她成为了我的第二任母亲,虽然我至今仍直呼她萝塞拉。她或许是马孔多的蕾梅黛丝,镇上人人都爱她的风情万种,她义无反顾地爱我那个胡子邋遢的流浪艺术家。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准确来说是我父亲与她的孩子,我无须参与,他们自会幸福美满。我年幼的弟弟经常贪玩到饭点回家,萝塞拉边唠叨,边替他仔细清洗指甲缝儿里的黑泥。
这就是我现在的家庭,和和睦睦,在我看来东拼西凑就是了。
从一九七八年到今夏,我十六岁,我自认为我的人生将一直碌碌无为下去。适当年纪准备成家立业,再用我引以为豪的语言天赋把自己推销出去。
隔壁住进了一个男人。据杂货店帮工的阿姨所说,他肤色白皙,五官俊朗,从潘帕斯草原之外远道而来。镇上人都好奇,纷纷挤来看他,他们没嗅过男人衣服上的香水味儿。
直到那天他来我家拜访,我才得以领略他的风姿。他的确英俊不凡,穿一件A字母或G字母打头的品牌衬衫,身披钞票堆砌起来的珠光宝气,优雅地坐在萝塞拉的波点桌布旁喝咖啡。
他健谈,和我爸往沙发上一坐就着半壶咖啡谈天论地。我从谈话间隙中得知他三十岁,有过短暂的婚姻经历,如果我没猜错,他颇含味道的举止投足透露出下半辈子他将是个自由的不婚主义者。
在此之前,他去了西班牙、波兰、塞尔维亚,法国也有短暂的驻足,介绍了他脱离婚姻生活后横跨南北的鸿图大业,还把我爸说得想去参加巴黎的沙龙活动。
他三分钟热度,话说足,事做一半。环游欧洲的旅行结束后,寥寥几年清闲至极,最后打算长住这座阿根廷小镇。
我在一旁默默地听完了他的长篇大论,他和我接触过的成熟老练男人人一样,言语词汇中拧着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老实说,他道行尚浅,只修炼了一半。这得益于他的亚洲血统。
我不太喜欢这个男人。
我甚至不想去记他的名字是吴世勋还是吴世什么,匆匆离开了平均年龄三十五岁男人的茶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