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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看某外甥女者,是如何研究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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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民办学院院长李惠兰,多次对报界讲,她是29军宋哲元军长的外甥女,李说:“留下一份完整和真实的历史,这是作为一个名将的后代和历史学工作者应尽的责任。”

另外,近来这位外甥女在网上煞有介事地说什么:“总是说李是宋的外甥女,意思是告诉大家外甥女就不能参加历史问题的研究了,这是谁定的。纯粹是想把水搅混! 亦鸣” 

自然,外甥女可以参加历史问题的研究,关键的问题是怎么去研究。下面试举几例,请各位网友看看,此位“外甥女”、“名将后代”和历史工作者,在涉及到宋哲元这位历史人物时,究竟是如何研究的,究竟是如何说的。


1楼2006-01-07 11:15回复
    一、 在喜峰口向日军开了第一炮,才拉开了抗日战争的大幕?

    天津《每日新报》2003年9月19日载文,其中有这样的内容: 据李惠兰介绍,“ 9· 18”事变发生后,当时驻扎在东北的军队刚开始在上级不抵抗的命令下连连败退,直到29路军在喜峰口向日军开了第一炮,才拉开了抗日战争的大幕。“ 

    如果依据宋哲元的外甥女李惠兰所说,马占山将军和东北义勇军在九一八之后的英勇抵抗就被一笔抹杀了,1932年蔡廷锴部第十九路军和张治中部第五军在上海的英勇抗战就一笔被抹杀了,1933年东北军第九旅安德馨营长所部在山海关的英勇抗战和为国捐躯就被一笔抹杀了。于是乎,在全中国,就只剩下这位李教授的“舅父”宋哲元,率领所部进行英勇抗战了。 

    作为外甥女,在家里可以随意吹捧自己的“大舅”,没有人会进行干涉;但是作为一个历史工作者,这样公开信口开河,胡说什么“第一炮”,胡说什么“拉开抗日大幕”,未免就太丢人了。不但给自己丢人,同时还给其大舅抹黑。 

    作为外甥女的李教授,这不是公开歪曲历史,又是什么?


    2楼2006-01-0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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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宋哲元军长在喜峰口前线亲自提刀上阵?

      李惠兰2005年在接受《上海青年报》的专访时说,冯玉祥授予宋哲元一把指挥刀,该刀很受宋喜爱,在喜峰口前线“宋哲元用这把特殊战刀,带头冲锋陷阵,喊出了‘宁为战死鬼、不做亡国奴’的口号,率军英勇杀敌。”

      喜峰口战斗发生在1933年3月9日-14日,在各种史料中(包括:29军当年的作战记录、29军当年编写的《长城血战记》以及29军参战官兵的回忆录)均未见到有关军长宋哲元亲自提刀上阵的记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李曾经多次引用过上述这些史料。

      显然,"宋哲元在喜峰口前线亲自提刀上阵"的说法,是宋的外甥女李惠兰自己杜撰的。

      人们不禁要问,自称为“名将后代和历史学工作者”的这位外甥女,为何要编造历史,欺骗世人呢?


      3楼2006-01-0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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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宋哲元军长亲自挑选500名士兵组建大刀队?

        李惠兰曾对《城市快报》说,“1933年3月,日寇占领长城喜峰口一带。大舅宋哲元那时任国民革命军第29军军长,他决心把鬼子赶下山,夺回喜峰口。由于军饷不足,他部队的武器主要是大刀和手榴弹。他秘密邀请工匠,打造了500把品质上等的军刀,同时挑选了500名士兵,组成了大刀队,准备和日本鬼子进行一场殊死的肉搏战。”

        据29军当年编写的《长城血战记》一书记载,3月9日,29军冯治安部王长海团急行军一百一十里赶到喜峰口,接替了溃退的东北军万福麟部的防务,然后 “挑选大刀队五百名“。而当天早晨,宋哲元坐镇于遵化,距喜峰口前线一百一十余里以外,宋哲元并未亲临喜峰口前线。

        毫无疑问,这位外甥女是在戏说历史,随意编造出“宋哲元亲自组建大刀队”这样的故事情节,来欺骗报纸读者。


        5楼2006-01-12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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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宋哲元部在喜峰口、罗文峪俘虏了敌军近五千人?

          自称宋哲元外甥女的李惠兰,在她主编的一本书中写道:“喜峰口、罗文峪激战的结果:日寇死伤达6000人左右,大佐以下少佐以上共死53人,曹长以上30多人,俘伪蒙军2700多人、朝鲜兵1800余人,”

          如果宋哲元部在长城抗战中俘获敌军近五千余人,那可是一桩空前的重大胜利,确实值得大书特书。但是,在介绍长城抗战的著作中(如《宋哲元遗集》,《长城血战记》),并未见到这样的记述。

          请自称专攻抗日战争史的“外甥女”拿出可信的证据,来支持其说法。若拿不出来,那就是外甥女者自己在信口开河了,这样的所谓“抗战专家”,所谓“历史教授”,还是闭嘴为妙,别再给其“大舅”宋哲元丢人现眼了!


          12楼2006-03-16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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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宋哲元部在喜峰口、罗文峪缴获日军坦克11辆?

            自称宋哲元外甥女的李惠兰,1997年在她主编的一本书中写道:“喜峰口、罗文峪激战的结果:……战利品主要有轻便坦克11辆、装甲车6辆、大炮11门、机枪36架”。2005年,“外甥女者”李惠兰在长城抗战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论文,继续重复上述的说法,但不知何故,将轻便坦克的“轻便”二字去除。

            查,宋哲元部29军在长城抗战中并未曾缴获日军坦克,“外甥女者”李惠兰又在喜峰口战斗上信口开河,肆意乱说。

            这样的所谓“历史教授”居然还腆着脸教育他人,要“以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去研究历史”,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自称宋哲元外甥女者,可以休矣!


            20楼2006-04-0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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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们看到的事实却是,天津的李惠兰和其北京的帮凶(马甲为卢沟晓月明者)的丑恶嘴脸早已被揭破,其谬论已被驳得体无完肤。

              在喜峰口战斗中,十数次次胡言乱语的李惠兰,面对质疑,只好避而不答


              29楼2006-05-0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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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楼者,即为卢沟晓月明。

                此次它因心虚,脱了马甲,还是最终被人认出来了。我若言之有误,请卢氏出来辩解


                30楼2006-05-0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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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列举了李惠兰教授的几个谬论,试看李惠兰教授这位“名将的后代,历史学工作者”如何措词


                  32楼2006-06-1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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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3年3月10日,冯治安和张自忠两师长会衔的命令,出自于29军参谋长张维藩在1934年编纂的《第二十九军华北抗日战斗经过》一书中,张维藩参谋长在该书的序言中,特别指出:

                    “长城之役,海内著作家颇多记述,所以扬励表彰者甚厚。顾因战地实况,得自传闻,自非推奖过情,容即有所挂漏。维藩忝参戎计,亲在行间,对于是役一切情形,自较局外为明晰。爰就经过事实,辑为是编,用备作者之参考。”

                    据此,我以为该命令应属准确无误的第一手材料,不知兄台意见如何?


                    34楼2006-06-10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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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台所提及的《喜峰口血战记》一书,确实将张维藩所编之《第二十九军华北抗日战斗经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摘录。

                      兄台可在下面的链接上,见到此书的目录和前17页,若兄台是超星用户或广东图书馆的用户,便可阅览该书。

                      http://www.duxiu.com/book/000/005/788/075/740682683F14989BC88204FA8F9EADAF.htm


                      37楼2006-06-10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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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月清司手记》刊登在1994年出版的《近代史资料》总85号上,其中确实没有提及所谓的“香月细目”。

                        另外,不知兄台大感惊奇的具体所指,可否明示


                        38楼2006-06-10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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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介石在1933年7月23日日记中所写:

                          “明轩只报告十一日与倭方所协商之三条,而对十九日所订‘细则’,尚讳莫如深,似以不加深究为宜,使其能负责也。”

                          其中,19日所订之细则,就是所谓的“香月细目”


                          40楼2006-06-10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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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介石在1937年7月23日日记中所写:

                            “明轩只报告十一日与倭方所协商之三条,而对十九日所订‘细则’,尚讳莫如深,似以不加深究为宜,使其能负责也。”

                            其中,19日所订之细则,就是所谓的“香月细目”


                            41楼2006-06-10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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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月细目仅见于日方资料之中。从下面的材料可以看出,日军在37年7月20日就公布了香月细目。李惠兰等的“覆水难收”之说,并无根据。

                              档案材料一则
                                7月20日午前8时半,中国驻屯军司令部发表19日签定的桥本·张自忠协定。(见于日本外务省档案胶卷)

                              李云汉(著名近代史学着)写道:
                                宋离津后,日方忽传出所谓“细目协定”六条,由张自忠,张允荣代表第二十九军签字。

                              李云汉(著名近代史学着)写道:
                                日方资料复谓于十九日曾与香月商定细目六条,由张自忠与张允荣代表二十九军签字。但宋始终未曾承认。据日方资料,宋与香月约定的“细目协定”六条是:


                              44楼2006-06-12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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