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A酒公司业务员,跟A公司签了劳动合同。
然后A公司安排我在外地做销售工作。这里有个代理商代号B。
代理商B代理公司的产品,整个县的工作托管给我们经理。A公司给我开底薪,B代理商给我出销售提成。
我从B代理商出货并签了出库销售清单。送到了客户C处,结果客户C跑路了。
我计划辞职了,结果A公司和B代理商要起诉我,让我支付C客户的欠款。
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下律师,也去问了个老法官,说法都不一样。
律师认为如果B代理商拿销售清单,以和我形成买卖关系为由,我就得出个钱,然后我再去起诉客户C
大家帮我出个主意。
然后A公司安排我在外地做销售工作。这里有个代理商代号B。
代理商B代理公司的产品,整个县的工作托管给我们经理。A公司给我开底薪,B代理商给我出销售提成。
我从B代理商出货并签了出库销售清单。送到了客户C处,结果客户C跑路了。
我计划辞职了,结果A公司和B代理商要起诉我,让我支付C客户的欠款。
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下律师,也去问了个老法官,说法都不一样。
律师认为如果B代理商拿销售清单,以和我形成买卖关系为由,我就得出个钱,然后我再去起诉客户C
大家帮我出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