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系以买卖的合法形式掩盖他人向银行骗取贷款的非法目的,符合法律对于合同无效的规定。
2.买卖双方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应当知悉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将房屋交易过户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故双方对于本案纠纷的发生均负有相应责任,故本案诉讼费由买卖双方平均负担。
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从银行贷取款项,解决自己的资金问题,实际是存在很大法律风险的:
首先,需要伪造虚假的首付款凭证,即使有真实的交易流水也存在问题,严重者会涉嫌犯罪;
其次,房产过户到了买方名下,买方容易出现不愿意返还的道德风险;
第三,交易过程中会产生二次交易的税费、款项多次往返等为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上海房产律师##二手房陷阱#
2.买卖双方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应当知悉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将房屋交易过户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故双方对于本案纠纷的发生均负有相应责任,故本案诉讼费由买卖双方平均负担。
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从银行贷取款项,解决自己的资金问题,实际是存在很大法律风险的:
首先,需要伪造虚假的首付款凭证,即使有真实的交易流水也存在问题,严重者会涉嫌犯罪;
其次,房产过户到了买方名下,买方容易出现不愿意返还的道德风险;
第三,交易过程中会产生二次交易的税费、款项多次往返等为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上海房产律师##二手房陷阱#